2勃朗寧重機槍!”
“哈哈,原來重機槍還可以這麼用,這把槍歸我了!”
瑪卡嘴裡笑嘻嘻的說著,邁開沉重的步子,咕咚咕咚的向著那把槍跑了過去。
我嘴角壞笑的看著瑪卡,其實重機槍上安裝提手,這事該怎麼說呢……2勃朗寧重機槍,槍身沉重,重達38公斤,這對於普通人來說,根本不是一件適合手提的武器。
但勃朗寧重機槍有個優勢,就是它的火力猛,口徑大。
而且這種槍,它的射程很遠,彈道也很精準。
如果是阿米特·伯倫古和瑪卡這樣的家夥,安裝了提手的勃朗寧重機槍,倒是非常的適合他們!
“嘿,瑪卡,那把槍用起來很笨,你喜歡就留著吧!”
“不過我得提醒你,除了槍械,12.7毫米的子彈也很沉!”
“你知道一顆12.7毫米x99毫米的機槍子彈有多重嗎?”
“嗬嗬,沒錯,一顆12.7毫米x99毫米的子彈,它的重量大概在130克左右,也就是說,如果你要拿著那把槍,再背上300發子彈,你就相當於扛著一個150斤的人在打仗了!”
我嘴裡大聲的說完,一旁的賓鐵哈哈大笑。2勃朗寧重機槍當手炮用的。
但是如今瑪卡被那把槍迷住了,他先前看過阿米特·伯倫古用這把槍射擊的樣子。
不得不說,阿米特·伯倫古開槍的時候,他的威懾力真的很大。
大口徑,像炮一樣,可以近距離掃射,可以遠程打擊。
但是這樣的槍,必須特殊的人來用,不然誰用誰死!
“放心吧,姐夫,才150斤!”
“這對我瑪卡來說小菜一碟!”
2勃朗寧重機槍挎在了身上。
我無語的盯著瑪卡,笑著搖搖頭。
其實在近代戰爭史上,把勃朗寧重機槍當手炮使用的,不隻是阿米特·伯倫古和瑪卡。
在我的印象裡,抱著勃朗寧重機槍移動射擊最厲害的人,他叫做約翰·巴斯隆。
他是二戰時期的傳奇人物,被人稱為單兵之神。1917式勃朗寧重機槍,一個人乾掉了1500多名敵人。
同時在二戰的曆史中,他還是唯一一個一起獲得國會十字勳章,和海軍十字勳章的美麗國大兵!
我靜靜的想著這些事,想著甘比亞人的射擊方式是我教的,我突然覺得這把槍真的很適合瑪卡。
“單兵之神嗎?”
“嗬嗬,媽的,看來瑪卡的戰績,以後一定不俗呀!”
我心裡笑眯眯的想著,拍了拍身下白人屍體的臉,笑著站了起來。
此時在這條幽長的地道裡,那些光溜溜的女人們小聲的哭泣著,已經緩緩零零散散的站了起來。
女人們的眼神很惶恐,表情很無助,甚至有點神經質。
看著那些女人的後背,我心裡深深的歎了一口氣。
其實在我們這個世界上,最壞的人,不是那些悍匪,也不是屠夫。
而是像新亞特人這樣的壞家夥!
比如奴役他人,做著肮臟齷齪的事情,這樣的人,才是人間惡魔!
“媽的,新亞特軍火會的那些雜碎,讓他們死一次,真是便宜他們了!”
賓鐵在一旁咒罵,他也在看著那些無助的女人。
就在這時,我們所在的地下通道裡,又傳來了雜亂的腳步聲。
那腳步聲很混亂,聽起來像是很多人在奔跑。
女人們嚇壞了,她們剛剛起身,瞬間又嚇得一個個蹲在了地上。
麗塔在大叫:“嘿,都安靜點,大家彆害怕!”
說著話,麗塔和卡西西亞拔出了手槍,兩個人飛快貼在了牆壁上。
我皺眉盯著她們,也撿起了地上的一支ak47。
在屍體上翻找彈夾,快速更換,我目光炯炯的盯著前方。
在我們眾人的視線中,隻見幾秒鐘後,一大群黑人跑進了地下通道。
那為首的一人,是莫斯。
在莫斯的身後,跟著查克多還有哈達巴克。
眾人見麵,麗塔和卡西西亞雙雙呼出了一口氣。
望著地下通道裡這滿是屍體的景象,莫斯眾人兩眼震驚,查克多在大叫:“哦,我的團長!!你們打仗不帶我,媽的!!!”
查克多在大吼,一旁的哈達巴克白了他一眼。
我瞬間表情尷尬,心裡麵感覺很抱歉。
其實這事,是因為我先前決策失誤造成的。
我以為蘭斯頓他們會在地道的後門逃跑,哪知道,他們使出了吃奶的勁,竟然連牆都沒有砸穿,這實在是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