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百兵之祖是為槍。
《霸王槍》是《七種武器》係列的第五種武器,昔年楚霸王縱橫大江南北,英雄無敵,所表現出的最讓人心儀的就是那種氣勢,而槍則是人類最原始的武器,能與霸王組合的亦隻有槍而已,唯霸王槍能將能將剛烈威猛的氣勢發揮的淋漓儘致。
但真正的氣勢卻是在人,是人類的那種因為愛而無所畏懼的勇氣,是那種為了愛可以闖刀山、下火海的勇氣,是憤怒的小馬所表現出的怒氣,更是“憤怒的小丁”隱藏在笑容背後的那種對世上不平事的無限的憤慨。
很喜歡《霸王槍》這部,其中有一大部分原因就是因為主人公丁喜。
有人曾評論說《霸王槍》真正的主人公是小馬,而不是丁喜,他自有其道理,但個人卻不以為然,小馬在《霸王槍》中還隻是一個可愛的孩子。
在《霸王槍》一書卻是丁喜的智慧,仁愛,卑賤,對現實的憤慨以及無可奈何的全部反映。
叫聰明的丁喜,是因為他的智慧,縱觀全書,丁喜麵臨一切危難都是遊刃有餘,固然有人會因為這樣“過分的”的聰明而不喜歡丁喜,但個人的喜愛之心仍舊未改,智慧所散發出的光芒始終是讓我心醉的。
帶著睿智去思考一切問題,複雜已經不再存在,你所看到的隻是“簡單的”邏輯,雖然這一切始終是我們所不能的,也不是我們可學的,但至少我們是可以從欣賞的角度微笑著這一切,看到妙處時,可拍手叫好,有所觸動時,也可心領神會。
叫討人喜歡的丁喜,是因為他的笑容,而你可以從他的笑容找到那種十分隨和的成分,是那種絕對沒有絲毫惡意的笑,是那種讓人看見後如沐春風的笑,他和小馬完全不同,小馬時刻都有著憤怒的神情,而他時刻都是在笑,兩種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卻可以成為那種可以為對方拋頭顱、灑熱血的真正的朋友,隻是因為在他們心中都有著同樣的最基本的愛憎,對醜陋現實的憎恨,對世上不平的事情的不滿。
如果是小馬聽見這諸多不平的事情,必是跳起來即要動手,恨不得馬上能將世上所有的邪惡的東西都消滅,而丁喜卻還是笑著,但在他的笑容背後卻有著說不出悲哀和憤怒。
他們去劫鏢,是因為鏢的主人是專會刮皮的狗官譚道,而死在五犬旗下的沙家七兄弟和青風山以及西河十八寨的兄弟也許是罪有應得,但他們的孤兒寡婦卻是沒有罪,他們還需要活下去,丁喜去劫鏢亦是想讓這些孤兒寡婦能有生活下去的能力,這是何等偉大的一種情懷!人與人之間本是平等的,不管是保鏢,還是強盜,也許無法去判斷他們之間的對錯,但無疑他們的妻兒至少都是遠離江湖的人,是有權力活下去的人,而丁喜就是想讓他們能夠更加有機會在險惡的江湖中生存下去,如果可以,他就去賦予,如果可以,他就去實現。
而書中最讓我觸動的就是隱藏在丁喜心中的另外一麵,儘管丁喜聰明,武功也高,但是童年的陰影始終是籠罩著他,他疏遠王大小姐,並不是因為他怕連累了她,而是因為他不敢
“他不敢,因為他總覺得自己配不上她,一種彆人永遠無法解釋的自卑,已在他心裡打起了結,生下了根。
根已很深了。
饑餓、恐懼、寒冷,象野狗般伏在街頭,為了一塊冷餅被人象野狗般毒打。
隻要一想起這些往事,他身上的衣服就會被汗水濕透,就會不停地打冷戰。”
也許有人會說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了,隻要是現在好、將來好就行了。我無法去說這種說法的正確與否,但有些事情已經是經曆過的,就永遠也無法當作沒有發生過,心靈上的創傷是會伴隨著一個人的一生,在一起歡笑,一起快樂的時候,也許還可以不曾想起,但是當是獨自一人的時候,那許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就會一幕一幕上演。
這也還不是最可怕的,正如古龍所說的,一種彆人無法解釋的自卑會因此而永遠附在他的身上,根本無法擺脫,而沒有經曆過這種種事情的人,是無法明白那種自卑的。也許這一切也許可以看作古龍本人某個側麵的反映吧。
如果也曾經有過類似的經曆,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會有共鳴的。
李導式的結尾亦是有著獨特的魅力,丁喜他們最後的勝利隻是因為彆人想不到他們敢這麼做,正是這個“敢”字道出了全書的主題勇敢,是因為丁喜對小馬的友情,是因為丁喜對王大小姐的愛情,是因為他們之間有著愛,他們最終勝利了。
而最後李導給了丁喜一個很好的結局,王大小姐無疑是個好姑娘,也許王大小姐可以慢慢地用她的柔情撫平丁喜心中的傷痕。”
“其實說起大小姐,生父王萬武被青龍會設詭計暗害,並嫁禍給百裡長青。
王盛蘭遂仗著一杆霸王槍,遊走江湖要會遍使槍高手,想以此找到殺害其父的仇人。
王大小姐當然不叫王大小姐,王大小姐本來也不是一個人的名字,但世上偏偏有一種人,雖然有自己的名字然而人們提起他的時候,卻往往用的是另外一個稱呼。
王大小姐就是這種人。
大小姐總難免會有大小姐應該有的脾氣和性格,這位大小姐也不例外驕蠻,任性,目中無人;這位大小姐還有彆的大小姐沒有的特點,那就是衝動,急躁,又寧折不彎。
這種脾氣更像一杆槍。
霸王槍。
王大小姐的另外一個名字原本就叫做“霸王槍”。
這個故事雖然叫《霸王槍》,然而這個故事的主角卻不是王大小姐,尤其是在她遇到丁喜以後,那個聰明的丁喜。
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歡的男人以後,總是會很心甘情願的扮演配角,連王大小姐這樣的女人也是不會例外的。
能讓一個性子像槍一樣的女人變得溫柔和害羞起來,除了因為愛上一個人,還能有什麼彆的理由呢?
大小姐通常都很美,王大小姐也很美,她的美像太陽,能令人感到渾身都在發熱,這可是很危險的。
但這並不是王大小姐最特彆的地方。
丁喜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她正在喝酒她,和她的朋友小琳。小琳沒有喝酒,小琳喝的是茶。
當時他還並不認識她們,他隻是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這兩個女孩子,喝茶的臉很紅,好像喝得是酒;而喝酒的臉很白,好像喝得是茶。
在老山東的店裡,用雞鹵配拳頭大小的饅頭,看上去文文靜靜的王大小姐吃得居然不比鄧定侯慢多少,連老山東都不得不苦笑這個吃飯像一個大男人、吃飯像兩個大男人的女孩子,偏偏任你怎麼看,都沒有一絲一毫的男人氣;不但是個女人,還是個不折不扣的女人。
這樣的女人不是有一點特彆,而是至少有十七八點。
不然,她怎麼會愛上丁喜,要命的丁喜?
不然,她又怎麼會讓丁喜也愛上她呢?
隻是,明明相愛,卻偏偏要努力做出一副冷淡、不在乎的樣子,挖苦,諷刺,讓人們相信,他們其實是很討厭麵前的這個人的,討厭得不得了。
小兒女之間的愛情,本來就有很多種,而這,也未必不是其中的一種。
既然可以有小馬與小琳的一見鐘情,為什麼不能有丁喜和王大小姐的“不是冤家不聚頭”?
每一種愛情,都有屬於它自己的模樣。
有了愛情,就難免會有人吃醋,有時吃醋的是女孩子,也有時女孩會讓她愛的人吃醋。
不是不善良,女孩在愛中所做的一切,本來就都值得原諒。
我喜歡這樣的女孩子,敢愛敢恨,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時候,有男兒不敵的豪氣;在愛人麵前,卻又變得不勝柔美與嬌羞。
這樣的女人,也應該是天下男人所夢寐以求的吧?
王大小姐最終征服了心愛的人,依靠的卻不是她的霸王槍,依靠的是什麼?
相信每個人都是知道的。
如果世上多幾個這樣的女孩子,那麼我想,這個世界一定會更可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