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的悠閒人生!
“每個肉體,而前者則是被動地閹割了自己的靈魂——同樣的風光,也同樣的悲涼。
但不是也有那麼一句話麼?
“真正的英雄,不是為了所謂的榮譽魯莽地死去,而是為了一個偉大的目標而卑賤地活著”,在這一點上,做出了這個選擇的同時,至尊寶已經是一個英雄了。
齊天大聖裝出咄咄逼人的氣勢來嘲弄紫霞的詢問,甚至還帶著些挖苦,企圖借此來疏遠他心目中的至愛——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就乾脆相忘於江湖吧。
而單純的紫霞卻依然認定著這個夢幻般的人物,忍受著他有意為之的冷嘲熱諷。
(有一點要提醒一下,看電影時,我們很容易帶入那種主觀認定,因為我們知道這個腳踏七色祥雲,身披金甲聖衣的齊天大聖就是至尊寶,但對當時的紫霞來說,她應該是不確定的,她不知道發生在眼前這一幕的背景,她所能堅持認定的原因僅僅是因為眼前這個人很符合之前的夢想。)
僅靠著一個“不切實際”的夢想的支撐,這大概就是“飛蛾撲火”式的愛情吧,連紫霞自己都說“飛蛾就那麼傻”!
但直到大聖懷中的金鈴掉出來了,紫霞真的就確信眼前的這個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至尊寶時,湧動在她心頭的不知道是怎樣一種情感!
孫悟空頂住快要被牛魔王吹走的飛島,紫霞不顧一切地衝上去,(紫霞追上來,一把抱住悟空。)
紫霞“混球!”
悟空“你又想怎麼樣?賤人!”
紫霞“混蛋!”
悟空“你才混蛋!”
紫霞“你不是人!”
悟空“你才不是人呢!”
或許有人覺得這樣的對白寫得很爛,但我讀來卻很有意趣不明就裡的紫霞已是欣喜若狂,明白真相的至尊寶則是悲痛欲絕地想逃避眼前的處境,因為他實在無法麵對兩個人明明相愛卻無法在一起的現實。
情感的高漲淹沒了理智,於是兩個人都是慌不擇言,近乎無聊的對白,卻正是兩人內心情緒翻湧最好的寫照。
這樣的處境之下,反而是“曾經有一段真誠的愛情擺在我麵前……”那樣組織良好的語言顯得有些突兀了。
最後的最後,紫霞挺身為愛人擋住了牛頭的鋼叉。
“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踏著七色雲彩來娶我,我猜中了前頭,可我猜不著這結局。”
一場大半都是喜劇的愛情竟以悲劇收場,相信每個看到這一段的人都會感到痛心和震撼。
對紫霞之死,我不忍再去做什麼評論了。
日後的至尊寶,該總會有這樣一種沉痛的回憶吧!
此情可待成追憶。
時空穿梭回來的悟空在城門上看到了至尊寶轉世的夕陽武士和紫霞轉世的女子。
這一次是一份真誠的愛情擺在武士的麵前,但他會不會珍惜呢?
悟空看著轉世紫霞的眼神,那樣的熟悉,因為曾經也有這樣一雙幽怨的眼睛看著他,一時間前塵往事翻湧而起,他是否想起了曾經許下的那份諾言?
“如果上天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我一定會對那個女孩子說我愛你!”
借著武士的軀體,悟空幸運地獲得了再來一次的機會,不幸的則是,紫霞已完全忘卻了那些往事。
“那個人樣子好怪啊。”,熱切的擁抱似乎隨著那個奇怪的背影遠去了,曾經的蓋世英雄,金甲聖衣,七色雲彩,當然包括他所付出的犧牲都已灰飛雲散,這也該是做英雄的代價吧!
整部電影最後一句台詞“他好像條狗啊!”,由夕陽武士說出,其實是彆有深意,因為他是至尊寶的轉世,在這裡說出來便是已成為悟空的至尊寶的自嘲。
的確,失卻了幾乎像流水帳。最優雅的姿態麵對死亡。
幾千年過去,依舊有餘音繞梁,隻是他不知道,真正斷絕的不是曲譜,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五胡亂華,天地昏暗。
漢男子直接殺之,漢人女子被當成雙腳羊,夜淫晝殺被當做行軍糧,幸運的是有一個叫做冉閔雙手持戈的鐵血戰神布殺胡令救中州百姓於滅絕危難之間如果不是他,1600年前就沒有漢族了。
我也曾夢回大唐,和一個叫李白的詩人雲遊四方,他用來下酒的是劍鋒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
我曾見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長風吹開他的發帶,長袍飄逸宛如仙人模樣。
可是後來換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棄了武將。
他的子孫最終躲進人間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讓。
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軍隊征戰沙場,敵人都說,有嶽家軍在,我們打不了勝仗。
可歎英雄遭忌,讒士高張,一縷忠魂終於消散在西湖之傍,一個民族的精神就這麼無可逆轉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陽中,我依稀見到,有人把它插進土壤,那是將軍用過的,一支寧折不彎的纓槍。
時間的車輪悠悠蕩蕩,終於在甲申那裡失了方向。
於是瘦西湖畔,梅花嶺上,為紀念這個悲劇建起一座祠堂。
那個叫史可法的文弱書生,他不願散開高束的發髻,更不能脫去祖先留給他的衣裳,於是他決定與城共存共亡,丟了性命,護了信仰。
殘酷的殺戮,如山的屍骨,並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終有一天,它還會在中華大地上熠熠發光。
幾百年後,我坐進麥當勞的廳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時裝,我隨口唱著oon,卻莫名其妙的心傷,因為我聽到一一個聲音大聲的說:忘了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
我記得了,一群褐發籃眼的豺狼,帶著堅船利炮,拆了我們的廟宇,毀了我們的殿堂。於是在曆經無數災難之後的今天一一
我們懂得民主自由,卻忘了倫理綱常,我們擁有音樂神童,卻不識角徵宮商,我們能建起高樓大廈,卻容不下一塊公德牌坊,我們穿著西服革履,卻沒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裡,那個禮儀之邦?
在哪裡,我的漢家兒郎?
為什麼我穿起最美麗的衣衫,你卻說我行為異常?
為什麼我倍加珍惜的漢裝,你竟說它屬於扶桑?
為什麼我真誠的告白,你總當它是笑話一場?
為什麼我淌下的熱淚,絲毫都打動不了你的鐵石心腸?
在哪裡,那個信義之鄉?
在哪裡,我的漢家兒郎?
我不願為此痛斷肝腸,不願祖先的智慧無人歎賞,更不願我華夏衣冠留落異邦。
所以心中總有一個渴望,夢想有一天,我們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撐起民族的脊梁。
記住吧,記住吧,有一個時代叫漢唐,有一條河流叫長江,有一對圖騰叫龍鳳,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
……
“史記–天朝策。
王氏澤者,長春人,天朝三十二年生於蓮花鄉池水溝。
家境殷實,父乃當地土豪。
有兄姊數人,皆為人中龍鳳。
澤遂放浪形骸,睥睨天下人。
或浪跡網吧,或出沒歌廳。
以任性豪俠見長。
有善相者見之,撫其背歎曰:“公急利尚氣,而所求者甚,其將羈縻乎?
澤怒曰:“吾自束發即闖蕩江湖,所見者廣,所識者深。板鍬相向,無有退卻,威震校園,莫敢不從。與其平淡以苟活,不若揚身而立名也。”
遂任俠如故。
天朝六十年冬,其父不忍觀其複墮落,使澤困頓,乏食,無衣,又遣使召與一高公子至深山,令其在一貧家度日,磨其傲骨,斬其逆鱗。
然,澤豈是池中物?
一遇板鍬便入魔。
抄起大板鍬,上去就是乾,男子氣概不慫就是剛!
怎奈導演攝製組乃蠅頭鼠輩,不敢直麵澤之七尺板鍬,公子高嗤澤,以其為鄙。
澤亦惱於公子高之不爭,澤以己之尊,是日不飲食,回想自己忽自威變至寓貧家中,乃瞋目結舌,發進,上指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