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親手殺了何歡,他甚至沒有半分的反感與厭惡,心裡有的,隻是大難不死的喜悅。
有很多時候,沈毅甚至覺得,如今這日子,似乎也不錯。
有權有勢,除了對那黑刑甘低頭,自己手下有大把的人命可以去揮霍,借由他們達成自己想要的一切。
甚至黑刑甘也馬上不是阻礙,過個一兩個月,殺了便是。
反正沒多久好活,爽過一天是一天。
若不是老沈就死在他眼前,他恐怕真的會這樣一直沉淪下去。
畢竟世人都難逃“酒色財權”這四個字。
可他又本能感覺的厭惡。
每當他有這個念頭的時候,老沈的那張臉就會出現,吐著血,死死的捂著他的嘴,不讓他發出半點兒聲響,力氣大的嚇人。
現在回想起來,那是老沈對他力氣最大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了。
那日他從下河村出來,第一次知道了什麼叫人命如草芥。
滿村都是屍體,乾乾淨淨的屍體。
有的人死前甚至還帶著笑,像是蠢死的。
沈毅記得,那日他哭的很慘,很慘,慘到他連記憶都不想多保存一刻,隻變作了一幅幅模糊的畫麵。
他本以為這會是一個新世界,一個讓他重生,找到生命意義,去彌補上輩子遺憾的世界。
可沒想到,這個世界山還是山,水還是水,可人卻不像人。
人們都渾渾噩噩的活著,誰生誰死,隻在意,卻不關心,對生死的意義仿佛隻停留在今日能不能吃飯,死了該埋哪裡。
不,埋哪裡有時候都是奢侈。
眼前這一幕,這諸多的屍骨,不就無人掩埋嗎?
他來這裡十四年了,這麼多年在血煞幫裡,他見了太多人的生死。
那些鮮活的生命化作屍骨,家屬隻是拿了一塊兒碎銀子便欣喜若狂,對操控者感恩戴德,猶如野狗一般的埋入土裡,仍由其墳頭滿是荒草。
又或如那曹德浩,隻為了不戳破自己的謊言,不讓自己有反派的名聲,便毅然決然的乾了反派該乾的事兒,連自己女兒都殺。
如此荒誕。
在沈毅眼裡,生命不應該如此輕浮,哪怕隻是個普通人,哪怕他是個惡人,壞人,也不該隨意的死去,生死抵不過一個饅頭,一塊兒金銀,太可笑了。
他曾經死過一次,感受過生命消逝時,那種絕望到無可奈何的心情。
他一直覺得,人活著,或高貴,或低賤,或快樂,或不如意,都終究是鮮活的,有自己的喜怒哀樂,能感受風吹雨打,看到花草生長,見證一切隨著時間而變遷,這一切都是生命賦予的美好。
生命,應該是有尊嚴的,生死更應該被敬畏。
可他看不到這裡的人眼中對生死的敬畏。
他所敬畏的,彆人在揮霍,他最珍惜的,他人隻當草芥。
一切,都讓沈毅感覺好像錯的是自己,而不是這個世界。
這讓沈毅倍感厭惡。
厭惡這個世界,厭惡這些人不把生命當一回事,厭惡他們的渾渾噩噩,更厭惡這個世界,造就了這樣一群人。
他如今雖然活著,但卻無法感受生命的美好,隻感受到了自己與這個世界的格格不入。
就好像上輩子一樣,隻能看著,什麼都改變不了。
支撐著他一路走下去的,似乎隻剩下了腦中的複仇。
那留存在記憶中的仇恨,他必須時刻的回想,才會讓他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而眼前這一幕,又再一次提醒了沈毅。
這個世界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