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曹越的金店被打劫,劫匪們分工明確、訓練有素。
警署從整個搶劫過程到逃離現場分析,他們明顯是經過精心策劃並預謀實施的。
事後又銷聲匿跡,沒有就留下絲毫蛛絲馬跡。
警署的人當時就懷疑是有人雇傭大圈仔,做下了這起搶劫案。
因為悍匪們明顯是經過軍事訓練,能熟練的使用自動步槍,將支援的皇家警察壓的抬不起頭來。
而今天李傑帶著兩個內地人來金店,莫非又是來踩點?
至於曹越為什麼自己打劫自己,無非是為了騙取保險金。
在黃誌誠的眼中,曹越就是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人。
雖然跟他是同類人,但是不妨礙鄙夷曹越。
因為在他看來,自己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公道。
當然這僅僅是猜測,但是黃誌誠絕不會放過這條線索。
不過這裡灣仔的轄區,跨區辦案必須經過灣仔警署的同意。
黃誌誠想到又要跟曹達華合作,不屑的冷笑兩聲。
……
灣仔警署。
重案組。
曹達華正在辦公室摸魚,聽到下麵的人說黃誌誠找他,心情立馬變得很糟糕。
跟黃誌誠瞧不起他一樣,曹達華對這個假洋鬼子也是看不順眼。
之前答應合作,隻是為了對方破案後分功勞。
現在嘛。
曹達華同樣把黃誌誠當成了酒囊飯袋。
旺角大案頻發,黃誌誠卻束手無策,曹達華認為自己當初高看他了。
“黃警官,又見麵了。”
曹達華皮笑肉不笑,就差當場告訴黃誌誠自己不歡迎他。
“曹sir,打攪了,我今天來是為了上次金店搶劫案而來。”
黃誌誠見曹達華這種態度,懶得廢話,直接把自己目的說了出來。
曹達華眉頭一皺,語氣不善道:“我記得這是我們灣仔警署的案子,你連個招呼都不打,私自跑過來查案,還懂不懂規矩!”
黃誌誠自然有辦法應對曹達華的責問。
他不緊不慢的解釋道:“上次丁家五蟹墜樓的案子,我們旺角和灣仔組成了專案組,我這次是因為查這個案子,才偶然間發現金店搶劫案可能另有隱情。”
“什麼隱情?你不會說這是曹越監守自盜吧?”曹達華調侃道。
“噢,原來曹sir也早已經有了懷疑。”
黃誌誠自然看出曹達華是隨口說出,裝作不知道。
“啊?什麼?你說什麼?”曹達華一下子直起了腰。
隨後,黃誌誠把自己的推測說了出來。
曹達華愣了好一會兒,才狐疑道:“這可能嗎?自己搶自己,隻是為了一兩百萬保險金?”
對彆人來說兩百萬是筆巨款,但是曹越可是身家億萬。
又有倒貼的童家千金,會為了區區一點錢雇傭劫匪搶劫自家的金店?
作為同行,曹達華很清楚,曹越有那個功夫和精力,還不如把童可人哄好。
那時候彆說兩百萬,兩千萬都是小意思。
想到這些,曹達華不屑的看著黃誌誠。
這個假洋鬼子一點邏輯思維能力都沒有。
也是,警署中吃閒飯的多,像他這種用心做事,又有能力的人,畢竟是極少數。
曹達華自戀的想道。
“曹sir,我想申請跨區辦案,最好我們兩個警署聯合……”
黃誌誠話沒說完,曹達華趕緊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