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鬨?”張易想起來了。
餘建說的這檔子事恐怕他還是親眼見證者。
說的可能就是當時張易去門診撞見的那個過敏的小孩。
“這事我知道,我沒休假之前就知道了,那小孩還是我搶救的。”
“真的啊?天呐,您是不知道,那家屬張口就要三百萬的賠償費!
說什麼小孩從現在起到未來七十歲的醫療和精神損失費全部都要給。
他們說擔心輸錯的藥會導致孩子終身殘疾,還說什麼會影響身體或者智力的發育。
反正扒拉扒拉舉了一堆例子。”
張易也是一驚:“啥?三百萬??這也太離譜了吧?直接去搶算了。”
他還以為想要個二三十萬呢。
二三十萬倒也能理解。
三百萬?
可真是獅子大開口啊!
“可不是嗎?衛生行政部門過來鑒定以後好像說的影響不是很大,孩子目前已經好轉出院了。
如果要賠償最多十萬出頭的樣子。
那家屬一聽就不同意啊,說衛生部門和醫院是一夥的。
他們不承認這個賠償金額,說要重新起訴。
錢院長好像還說願意多給點,畢竟是院方的錯在先。
結果家屬就要價三百萬,還說他們是正兒八經谘詢過的。
如果醫院不給他們不僅要起訴還要每天都在門口鬨,攪合的醫院沒法開門做生意。”
餘建說起這事的時候也是一臉的憤怒又無可奈何。
正常情況下如果發生了四級醫療事故,賠償基本沒多少錢的。
因為影響甚微,有些可能賠都不到一萬。
衛生部門判的十萬,完全是因為對方是未成年,代謝功能比成人差。
但是青黴素一般來說毒性非常小,快的話幾個小時就代謝掉了。
最慢也是23天就能徹底代謝出體外。
這判定的十萬塊錢裡,也包括這孩子從現在開始到18歲之前的每年體檢檢查和一切其他費用。
這是合情合理的鑒定結果。
但家屬就是不滿意。
“那沒辦法了,家屬要起訴就隻能讓他們去起訴了,起訴估計最多也是這個數。”
“可不是嘛,家屬就是想訛錢,三百萬,真是想太多了!”
三人一邊吃一邊聊。
直到第二天一早,張易去上班的時候果然就看見餘建說的那些人正在門口拉著橫幅大聲喊道:
“黑心醫院輸錯液,孩子恐留下終身後遺症!
黑心醫院拒賠償,孩子健康誰保障?”
張易眉頭微微一皺,這些人倒是挺會編段子啊?
不過這橫幅一拉效果還是有的。
早上患者本來就多,一看這都拉橫幅了,大家自然就圍了過去。
一看有圍觀群眾了,那家屬還擠了幾點眼淚出來。
一邊哭一邊訴苦,博得了一眾大爺大媽的同情心。
那些大爺大媽也跟著指責起醫院來。
“嘿喲,輸錯液還不願意賠償?這醫院這麼黑啊?”
“不會吧?我記得之前這醫院裡有位醫生救人還上了新聞了,我以為這醫院也很好呢。
沒想到啊,所有醫院都一個樣,都是坑!
哼,我不在這看病了,我去隔壁二醫院看病去!”
“對對對,這輸錯液搞錯名字簡直就是致命又低級的錯誤啊,居然還不願意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