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衝上去想問一下這些滅火的英雄是哪裡的?是不是消防隊的義務消防隊員?
還想問一問他們是如何知道有人在此處放火的!
由於有人打電話,東城的環衛隊的隊長也知道了此事。小
環衛隊長覺得此事很值得宣傳,於是在八點半的時候就打電話打城市建設局和環保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
很快,電視台也知道了!
電視台在第一時間就做出了報道。題目為“卯時驚現縱火犯,偶遇滅火無名英雄!”
有關城市安全的幾個單位開始查找這一輛在危急時刻出現的滅火水車的車牌號。
“遠達春天”小區。
樊金麗和一行保鏢剛剛吃過早飯,便聽得一陣的敲鑼打鼓的聲音。
他們趕緊到窗子那裡去看一隊人正打著一塊很大的橫幅“向滅火的無名英雄們學習,致敬!——宜都市城管局宣。”然後,一會兒,社區的領導也來了。
環衛局的送橫幅的人要求查一下那輛水車是屬於哪裡的?它的主人是誰?隻知道在這個小區。小麻煩社區的領導幫忙查一下。
社區的領導找到了小區的物業主管,一會兒查到了車主叫樊金麗,是前兩天才剛剛入住的住房戶。
馬上,物業主管就去敲樊金麗的門。
“你就叫樊金麗吧?趕緊下去,人家給你送錦旗來了!”
“送錦旗?”樊金麗懵逼了!
這特麼的,自己明明叫的手下去做壞事!咋做了壞事還要送錦旗啊?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啊?難道現在這世界判斷好壞的標準都和以前相反了——做壞事送錦旗?做好事被公安局的抓起來?
應該不可能啊!
可這些又怎麼解釋呢?
沒辦法,下麵人家敲鑼打鼓地在那裡等著,不下去不行啊!她和那個秦隊長一起下去,接受人家送來的錦旗。
那位送錦旗的隊長向樊金麗解釋說“樊金麗女士,是這樣的,今天早晨卯時,我們東城的環衛工人看見有人放火,剛說要報警,結果便看見了一個水車立即開來,一陣瘋狂的掃射,把那些縱火犯丟進去的火把全部熄滅了!避免了一場特大的災難!
“而你的人滅了火以後,趕緊又開車走了!真是做了好事不留名啊!由於你們做了好事不留名,太低調,我們就隻好自己查。這不,好不容易才查到你們在‘遠達春天。’這才找到了這裡。”那城管局的領隊說。
這下,樊金麗終於有點明白了肯定是齊少的爺爺或者是文少的母親派人去縱火,和自己開始想的一樣。沒有想到他們用火,自己卻用水。
結果,便出現了千年難遇的巧事,他們剛剛去縱火,自己的人卻剛剛去給藥品澆水,卻滅了火。
想到這裡,樊金麗卻是一頭的黑線!
她也隻好連聲說感謝!畢竟,接受錦旗是一件光榮的事情。
等這一批人走。
樊金麗便想上樓回家。
這時,更大的陣勢又來了
這次不僅僅是排著隊敲鑼打鼓地來,而是開著宣傳車來了。車的兩側上寫作“城市建設局”。
同來的還有隨行的記者。
“請問,樊金麗女士,你的手下的人咋知道有人放火,而你們又專門去滅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