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嬸子,難道就不寫個契約嗎?”程春丫用天真的眼神看著劉嬸子說道,“我之前有看人家把女兒給彆人,都是有寫契約的啊!”
原主前世之所以會那麼容易被帶走,還不是因為什麼契約都沒有。
這就導致了,原主的父母想把她帶走,這就算是村長出麵,也沒有理由阻止他們帶走女兒。
原主的母親狠狠瞪了一眼女兒。
簡直要被女兒無知的話給氣死了。
“對對對,得寫張契約才行。”劉嬸子說道,同時看程春丫的目光也有點笑容了。
怪不得程啞巴夫妻倆非得要這個女娃,看來這個女娃確實和程啞巴夫妻倆有緣分得很。
對於程啞巴夫妻拿糧食跟人換女兒來養,劉嬸子心裡是很不讚同的。
現在糧食那麼緊缺,彆看隻是五斤糧食而已,但就五斤糧食卻很大程度上不會讓人給餓死了去。
因此可想而知,五斤糧食有多麼的重要?
可程啞巴夫妻倆不但要拿五斤糧食跟人換女兒,還要多養活一張嘴,這讓劉嬸子怎麼可能會讚同呢?
不過她也知道,程啞巴夫妻倆想領養個孩子都快要想瘋了,因此雖然心裡不讚同,但也沒有說什麼就是了。
“這不用了吧!”原主的父親說道,“我們既然把女兒給了彆人,那自然就不會再來找女兒,做人最基本的信用,我們夫妻倆還是有的。”
“就是,就是,”原主的母親也趕緊說道,“況且再說現在這個世道,我們一家人能不能活下來還兩說呢?所以真的沒有必要寫什麼契約。”
“話可不能這麼說,”一個中年男人開口說道,“以後的事誰也說不準,還是寫張契約比較有保障。”
“畢竟有白紙黑字的契約在,以後你們夫妻倆就算是反悔了,但也不能想來帶走孩子,就能把孩子給帶走。”
“沒錯,就應該把契約給寫上。”其他村民也跟著說道
就這樣,原主的父母被迫隻能在契約上按上手印。
契約是請村長過來寫的。
而契約上的內容,是以領養的內容寫的。
人家村長不但識字,還懂點法律的,知道契約要怎麼寫,才有法律保護作用。
就這樣,從今天開始程春丫把原本的姓氏改成程,正式成為啞巴夫妻倆的女兒。
程啞巴夫妻倆一把程春丫帶回家裡,就立即給程春丫煮東西吃。
當然,能煮的也隻有地瓜而已。
“老二,你這個死啞巴,還不趕緊給我滾出來。”外麵忽然傳來一個女人罵罵咧咧的聲音。
而她就是程啞巴的母親。
說起程啞巴,其實也是個命苦的人。
因為從小是個啞巴的原因,並不受父母的待見,打小就被父母當成老黃牛使。
更絕的是,在程啞巴二十多歲了,他的父母還根本就沒想給他討個媳婦。
畢竟一個啞巴,還有必要給他討媳婦嗎?
本來程啞巴也沒想討媳婦的,他這樣殘缺的人,有誰會願意嫁給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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