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Homeless 流浪者_該如何勸善良的你感恩心裡的傷疤_思兔閱讀 

第三章 Homeless 流浪者(1 / 1)

該如何勸善良的你感恩心裡的傷疤!

不知道為什麼,餘昔對我的坦誠,反而帶給我很大的壓力,之後的一個星期我沒有再去家門口的超市買煙,而是在練習跆拳道的場館附近買了一條煙帶回家囤著。每天晚上回家還是會經過全家超市,但不同以往,我繞了一條遠路,這樣我能遠遠地看到超市,可從超市那邊卻看不到我。我既想看看餘昔,又害怕被他看見,這種感覺很奇怪。我始終忘不了上次餘昔描述的生活經曆,我不知道再看到他的時候,能不能裝出上次自己說的什麼都不會記得的樣子,害怕自己拙劣的演技會一不小心使他敏感、脆弱的內心再次受到傷害。周一和周三上完跆拳道走到家小區門口大約九點半左右,我都看到餘昔一個人坐在馬路牙子上喝著酒。看來他挺喜歡我推薦給他的這個場地,我感到挺欣慰的,因為我覺得這裡比他的家讓他輕鬆一些。

每周五不用上課,工作基本能在晚上九點前完成。通常我都會去家門口的超市買幾罐啤酒坐在馬路牙子上喝。這周五我像往常一樣,九點的時候打算出門喝兩杯。但我沒有去超市買啤酒,原因是我記得餘昔一個月休息一天,周五客流量大,我推測他應該休息不了,以免遇到餘昔,所以我不打算去。於是我在小區門口用滴滴打車叫了一部出租車,目的地是一點五公裡外我經常一個人去的小酒吧。坐上了車,剛開15秒,小區旁十字路口的交通信號燈就跳了紅色,車停在了上次和餘昔喝酒的馬路牙子邊。我看到了一個高大的身影坐在那兒,正低頭看著手機,左手邊豎著兩個青島啤酒的易拉罐。我忍不住把頭探出車窗外想仔細確認一下,果然是餘昔。我不禁大喊了一聲“餘昔!”,卻在下一秒趕緊把頭躲回車窗裡,後悔剛剛的舉動。餘昔並沒有抬頭,綠燈亮了,在出租車左轉的時候,餘昔抬起了頭看著剛才車停著的地方,喝了一口啤酒,我看到他的耳朵裡塞著一副白色的耳機,那刻我竟然感到有點慶幸他沒有聽到我叫他的名字。車往酒吧的方向開著,大約8分鐘左右的車程。這8分鐘裡,我腦子想的都是餘昔,責怪自己明明知道了餘昔的遭遇,卻沒有再去聽他傾訴;明明看到他一個人坐在那裡喝酒,卻沒有去陪他一起聊天;明明想好要積極地帶給他正能量,當遇到他的負能量時,我的行動卻是膽小地逃走。剛剛慶幸的感覺頃刻之間被滿滿的內疚感完全替代了。我幾次有過讓司機掉頭,回去找餘昔的念頭,猶豫糾結之間車已經停在了holess酒吧的門口,我下了車,走進去,坐在了吧台的老位子上,調酒師取出了我存放著的格蘭菲迪威士忌,加了冰塊,兌了乾薑水,喝了一口後,暗自下定決心,如果今天喝完回家的時候餘昔還在老地方坐著,我一定去陪他聊天,關心下他。這樣想著才對自己剛剛的舉動稍許釋懷了一些,接著喝我的威士忌乾薑水。

這家酒吧是我的秘密基地之一,我喜歡它的名字holess,中文就是無家可歸的流浪漢的意思。有次和兩個美國朋友一起來喝酒的時候,他們說在傳統英文中,holess代表沒有能力擁有固定居所的意思,在老美眼中是一個很負麵的詞語,他們很不明白老板為什麼會取這個名字。其實在中文裡,流浪漢也不是一個褒義詞。但我覺得即使很多人都有一個固定的居所,可能是爸爸媽媽的、可能是自己買的、也可能是租的,他們不用擔心每天住哪,但卻也有自己的煩惱。也許是因為家裡沒有溫暖融洽的家庭氛圍;也許是由於居住空間過於狹小,沒有隱私,令人無法喘氣;又或許與爸媽、愛人每天朝夕相對,卻因為沒人了解真正的自己,依然感到孤獨。我猜還是會有人羨慕那些流浪者,他們的物質條件不好,不知道是因為他們沒有能力去追求物質生活,還是像一些自媒體上采訪的網紅流浪漢一樣,他們不屑於去追求物質帶來的更“高質量”的生活。他們不用顧忌任何人,自由地到處走走停停,想去哪去哪,沒人管他們幾點睡,想睡哪條街就睡哪條街。我經常想,如果有流浪汗可以靠著乞討和收破爛,用一雙腳走邊整個中國,睡遍所有城市的馬路,到底是他眼界更開闊些,還是一個每天朝九晚五工作,下班就回家,這樣一個兩點一線卻有著穩定收入的人幸福些?聽著現場歌手的表演,喝著自己兌的威士忌乾薑水,時不時地和吧台的調酒師聊聊天,很快就到十一點了。我手機的鬨鐘響了,上麵跳出了三個字,滾回家。大多數情況下我都一個人出去喝酒,萬一貪杯了,就控製不了喝的量,所以我設定了十一點的鬨鐘,隻要鬨鐘一響,不管我杯裡還有多少酒,我都會馬上打車回家,畢竟一個女生晚上喝多了很不安全。我讓調酒師存起了沒喝完的格蘭菲迪,上了回家的出租車。

回家的路上,我看著窗外,腦子裡想起了餘昔,他會不會還坐在馬路牙子上喝著酒?抑或是已經回家了,回了那個充斥著暴力的家。不知道是不是酒精讓我壯了膽,相比之前不敢見餘昔,我現在很想見到他,去關心他,和他聊聊,把我剛剛在holess酒吧聽調酒師說的那個笑話告訴他,和他分享這份簡單的快樂。大約六七分鐘,車已經停在了全家對麵的十字路口。那個大隻的身影依舊在原地,姿勢也和兩個小時前我見到的基本一樣,隻是沒有低著頭看手機,而是眼睛正好看向了我下車的地方。我看著餘昔,興奮地朝他跑了過去,往他左邊一坐,正臉看著他,我想問他你怎麼還在這?怎麼一個人喝了那麼久?可是剛喝完酒跑太快,喘不上氣,就把問句的字數給縮短了“餘昔,你怎麼在這?”餘昔臉帶微笑看著我“嗯,剛剛下班,前兩天和你喝酒,發現坐在馬路上喝挺舒服的,就坐著喝點再回家,順便看看會不會遇到你。”什麼?剛剛才下班?我明明九點鐘出門的時候就看到他穿著自己的衣服坐在這喝了呀,現在都兩個多小時了,我都四五杯威士忌下肚了,怎麼回事?這一連串的疑問我並沒有問出口,我不敢拆穿他,我怕又會像上次一樣,一不小心打開什麼沉重的話匣子,收拾不了局麵,畢竟我不確定美團的外賣小哥今天也能掐著準點來打破那份尷尬。我若無其事地接著說“哦,我剛剛從秘密基地喝了些酒回來,看到你坐在這,想過來陪你聊一會兒再回家。”說完我就站起身往超市裡走,買了兩罐青島,一罐給餘昔,自己打開另一罐往嘴裡懟了一口。“你這幾天是不是很忙?沒見到你啊。還是都去秘密基地喝酒了?”餘昔問我。我說“嗯,還好,不忙的時候就去秘密基地喝。”餘昔淡淡地應了一個“哦”字。我們又和之前一樣,兩個人無聲地看著已經沒多少行人的馬路,喝著自己的啤酒。過了一會餘昔又問我“所以你這幾天都去秘密基地喝酒了?”我回答“沒有啊,前兩天忙,沒出門,就今天下班早,去了那。”餘昔的嘴角往上揚了一下,用極其輕的聲音喃了一句“怪不得。”我忍不住地想從餘昔口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可以讓我不用直接戳穿他,又能推測出他撒謊的理由,於是我又問“對了,餘昔,你剛剛下班?你平時都幾點下班的?”餘昔說“平時都十一點,早班就十點。”十點?十一點?我沒有再回答他,我在心裡算著,假如餘昔上早班,晚上十點下班,那前麵九點他就坐在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明明不可能看錯人啊,因為今天餘昔穿的衣服特彆乍眼,一條黑色的棉質打底長袖,外麵套了一件紅色和白色相交的針織毛衣開衫,下麵一條卡其色休閒中褲,腳上還是那雙像極了出土文物的運動鞋。餘昔儘管一米八幾,可他有一種和他聲線一樣的溫柔氣質,連平時吞雲吐霧都特彆地輕柔,紅白相間的針織毛衣本就給人一種柔和的感覺,特彆是搭配餘昔放在左手邊的那個黑色暗格紋的草編挎包,感覺他今天特彆像個女人。當時由於紅燈,我坐的車就停了在他對麵,離的那麼近,不可能看錯,況且前幾天看到他也是九點半左右。我帶著疑惑,繼續問“十一點下班?那地鐵沒了吧,你怎麼回家呢?你家住哪?”餘昔一如往常地溫柔回答“我騎車回去,家在寶山,吳淞碼頭那裡。”我驚訝“寶山?那離這豈不是很遠?你電瓶車每天往返騎一次要多久啊?”餘昔說“我騎自行車!就路上找個摩拜、哈囉的開鎖了就騎。”“哦”我應了一句。喝了幾口啤酒後,餘昔拿出了他的vivo手機,手機的屏幕已經裂得七七八八,彆說屏幕上的字了,連手機的主背景圖案都看不清楚了,餘昔對著破碎的手機屏幕點了好幾下,突然梁博的《男孩》的前奏響了起來,他把手機放下,拿起了啤酒喝了一口。和上一次一樣,我和餘昔邊喝著啤酒,邊時不時跟著手機哼唧幾句。《男孩》的前奏響起第二遍的時候,我問餘昔“你要吃繼光香香雞嗎?”餘昔脫口而出“好啊!”我噗嗤笑了出來,連偵破餘昔說謊事件的欲望也消失了,我還逗他“怎麼?你這麼餓嗎?如果我不問,你就不吃了?”說完我就迅速地在手機上下了單。餘昔說“我減肥,一天沒吃東西了。”我好奇地問“什麼時候開始的?”他說“上個星期。”我問他“你怎麼突然想減肥了?”他說“不為什麼,就是想減了唄。”聽完這話,我倒是挺開心。首先餘昔真的挺胖的,無論從外形還是健康來說,決定減肥算個好事兒。其次這表明了他開始在意自己外貌了,他最近心理狀況不算太差,因為心理學告訴你,想減肥的人是不會想自殺的。這也意味著就算最近餘昔還會被他媽打,但他並不會想在自己手腕上多留幾道疤痕。我和餘昔開心地討論著減肥的各種方法。

沒多久,炸雞送到了。我夾了兩塊,餘昔把剩下的一份大份的香香炸雞和一份孜然味雞軟骨都消滅了。看他吃下了最後一口,我邊笑邊吐槽他“剛剛誰說要減肥來著?”餘昔一句話讓我笑不出來了“我太餓了,但是我吃完會在附近的廁所催吐的,把吃下去的再摳出來。”我用了很多方式告訴他催吐對身體的損害很大。不出所料,他並不理會。一句催吐將我原本快樂的周五晚上毀了,取而代之的是替餘昔的擔心和想幫助他但又無能為力的無奈。吃完炸雞,我們就互相道彆了,我回了家。有家卻不想回的餘昔應該去了對麵商務樓的廁所。

就像我永遠記不得和餘昔說要幫我留一條白色萬寶路香煙,我也忘記和他說那個調酒師告訴我的笑話了。和餘昔聊天,好像隻有悲傷的事才能被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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