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才是正義!
法庭裡也也一改往日門可羅雀的慘狀,熙熙攘攘來來去去的都是猶太同盟的支持者,和波羅社區的鄰居。
這群家夥不顧大熱天還帶著瓜皮帽,圍著祈禱專用的圍巾,不知情的人猛一看還以為到了耶路撒冷。
他們今天倒是比較收斂,既沒有集體“猶太搖”,也沒朝法官做詛咒的鬼臉或者做其它宗教xie教儀式,可見科爾曼法官的名聲還真是挺不錯的。
其他的空位則由新聞界、家屬、甚至聯邦總檢察長辦公室的官員都所填滿。
卡馬西平走上講台,陳述西格爾被迫成為告密者的具體情況。
說了沒幾分鐘,首席法官科爾曼就打斷了卡馬西平,開始問他關於銷毀竊聽錄音帶的情況。
很明顯,科爾曼法官對辯護律師的書麵上訴狀及案卷內的材料上下了很大功夫,因為他問的這個問題在阿諾德法官結論中沒有被刻意提及。
顯然這也是阿諾德法官“法學素養”深厚的體現,深諳“奧卡姆剃刀準則”在討論中如無必要,勿增實體。
但愛德華們怎麼可能漏掉如此重要的事實?
不管上訴法庭的法官會不會注意這個問題,寫是肯定要寫進去的,而且要大寫特寫,寫的越仔細越好!
因為愛德華做好了官司打到聯邦高院的準備,他還真就不信,聯邦高院大法官會對fbi非法竊聽還銷毀錄音帶的行為熟視無睹!
科爾曼法官的問題使在場的人都有點吃驚和感到意外。
然而這是上訴法庭,卡馬西平早就準備好應付法官問的任何問題。
正當卡馬西平在醞釀如何回答更恰當時,茜萊瑞及時遞給他一個用娟麗清秀字跡標有“銷毀錄音帶”字樣的文件夾。
夾子裡有與此有關的判例、法規及錄音帶整理材料,重要的段落下麵都用不同顏色的墨跡勾出,這恰好是分配給她的任務。
茜萊瑞雖然還沒受過專門的法學訓練,但對這個工作完成的非常出色,當然這和愛德華對她的悉心指導是分不開的。
卡馬西平經驗豐富,察言觀色能力極強,有了這個夾子的各種炮彈後,發言更是得心應手。
他估計其他兩位法官對這個問題應該也非常感興趣,於是就拋開原來草擬好的辯訴提綱,集中精力開始談銷毀錄音帶的現實狀況和帶來的法律後果。
為了把其他問題也囊括進去,卡馬西平甚至創造性的提出一個新觀點由於聯邦調查局非法地銷毀了竊聽錄音帶,使辯護律師很難證明政府是用竊聽手段發現西耶格爾的。
當律師提出“政府用竊聽手段發現謝爾頓”這個觀點時,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司法原則,應該由被告方麵來提出相關證據。
但此刻由於執法者的知法犯法,使得重要證據滅失,那麼就應該采用舉證倒置原則,即由控方來證明政府執法者是通過其他方式方法來從茫茫人海中盯上謝爾頓的,而不是通過竊聽。
如果公訴人方麵無法拿出相關證據,
那麼政府方麵要承擔銷毀錄影帶的責任,而不是重判被告了事。
這個觀點顯然引起了三位法官的興趣。
他們連連發出詰問,而卡馬西平應對得當,公訴人方麵的臉色開始難看起來。
很明顯,法官們尚未就此案做出自己的判斷,這是大好事,證明他們沒有先入為主的來看待這個案子。
而所羅門這邊,日子就難過多。
三個法官尤其是科爾曼法官對他和亨利·普澤爾進行毫不客氣的盤問,重點也集中在關於銷毀錄音帶的問題上。
他在阿諾德法官麵前富有創意的解釋策略,因為非法獲取所以銷毀行為是正當的說法,被科爾曼當庭毫不客氣的痛斥為異端邪說,並且揶揄道,是不是法庭可以立刻判處所羅門藐視法庭罪,然後為了“糾正”這個錯誤把他送上絞刑架?
對公訴方而言,這還不是最糟糕的。
之後科爾曼法官指出那段最關鍵又有爭議的段落,即“你知道這些都竊聽了沒竊聽”。
卡馬西平要求上訴法院聽一下這段錄音。
法官們接受了這個建議,並表示在休庭後他們會以非常謹慎的態度來查驗這段錄音。
在辯訴結束時,科爾曼首席法官向大家做出承諾,bl大樓爆炸目前處於暫時休庭狀態,因為初審法院在等待上訴法院就謝爾頓是不是應該出庭作證問題做出裁決,上訴法院的法官會儘快在幾天內就做出相關判決。
口頭辯訴三天後,愛德華在辦公室裡接到上訴法院打來的電話。
一位文職工作人員通知他,法庭已經做出一項全體通過的裁決,推翻阿諾德法官關於謝爾頓·西耶格爾藐視法庭罪的裁決。
愛德華非常高興,親自開車去第二巡回上訴法院拿判決書!
這下終於勝利了!
他回到辦公室時,包括謝爾頓等人在內,所有人都在焦急的等他。
愛德華的手有些發抖,他做了個深呼吸後,用裁紙刀把上訴法院專用的信封拆開。
開始向大家朗讀裁決書。
首席法官科爾曼執筆的裁決書以描述愛麗絲·康妮斯之死為開頭,認為她是“被毫無意義、怯懦卑劣的暴力行為”害死的。
謝爾頓他們臉上的喜色不見了,轉而低下頭,身子也佝僂起來,殺害無辜者,哪怕主觀上沒有故意,這也是讓所有人都厭惡的行為。
這些日子裡,謝爾頓為此吃到了足夠多的白眼和唾沫星子。
隨後科爾曼法官筆鋒一轉,把該案的法律問題描述成“處於集中地暴露了刑法及其實施中最醜惡一麵的境地,這是非常不幸的。”
“因為這種處境”,裁決書寫到“…為了獲得謝爾頓·西耶格爾的作為告密者來的信息,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方麵多次采用了不恰當的方法,在此前提下西耶格爾先生多次暗中偷錄了談話,就毫不足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