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婉醒來,看到此時的百合,頓時嚇了一跳。
“hatsthefuxk?!”
她彪了一句英語,指著百合驚呼問道“這他媽是百合?”
“嗯。”
林塵點頭。
“她沒死吧?”
方婉問道。
此時的百合,模樣極其可怕。
全身都長滿了膿痂,就像一塊人形的石頭,如果不是因為她那金黃色的頭發,方婉還真認不出來。
“當然沒死。”
林塵翻了一個白眼。
“那她需要多久才能恢複原樣?”
方婉問道。
“今晚之前。”
林塵估摸了一下,說道。
“會不會留下很多傷疤印?”
方婉不忍直視百合,問道。
“不會。”
林塵搖頭。
“不可思議。”
方婉驚歎一聲。
按道理說,滿身都是傷疤,定會留下疤印。
但是,林塵卻一口否定,語氣相當自信。
方婉又很好奇。
幾個小時之前,百合還是一身的血膿。
而現在,她的身上卻結滿了痂,而且痂的老化程度,換作普通人,起碼需要四五天才能形成。
“你們這些修煉者,實在是太神奇了。”
方婉忍不住讚歎道“越與你們密切接觸,我越對你們感興趣呢。”
“還感興趣?昨晚,哦不,今天淩晨你差點死了,忘了?”
林塵翻白眼,問道。
“嘻嘻,最後不還是被你救了嗎?隻要待在你身邊,我就不害怕。”
方婉俏皮一笑。
林塵搖頭“我不可能每時每刻都守護在你身邊,所以,這個圈子,你還是儘早遠離的好。”
方婉心道怎麼就不可能了?隻要你娶了我,不就可以時時刻刻守護在我身邊了嗎?
突然,吸血鬼醒了。
因為大失血,他極其虛弱,連手指都抬不起來。
他以為自己要死了,眼淚唰的一下流了出來。
他已經活了兩三百年,經曆過無數的戰亂,如今隻想老老實實的生活,不想招惹是非。
活得越久,就越怕死,這句話是一點沒錯。
林塵見他醒來,問道“想喝什麼東西?雞血可以嗎?”
吸血鬼一愣。
為什麼要給我吃東西?
難道是……吃飽喝足好上路?
因為過度驚恐,吸血鬼的全身都在微微顫抖,嘴角蠕動著,不知該回答什麼。
林塵笑著說道“放心,我不殺你,你死不死,對我也沒有什麼價值。就雞血吧,我去給你買。”
說完,林塵把右手放在他的頭上,鎖住他的力量。
雖說他現在極其虛弱,手無縛雞之力。
但是,誰知道他還有沒有彆的底牌?
所以,出門之前,得把這個隱患解決了。
……
林塵出門。
附近有個生鮮市場,賣生雞的、賣生鴨的、賣海鮮的,樣樣都有。
林塵來到一處雞攤,林塵給了老板100塊錢,要500毫升,也就是一礦泉水瓶的雞血。
攤販老板很好奇,這小夥子不買雞,居然買雞血?
不過,看著那張紅彤彤的鈔票,老板也沒多問。
沒有人跟錢過不去。
一共殺了八隻大公雞,才接滿了一礦泉水瓶的雞血。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謝謝老板,生意興隆。”
林塵道謝,離開。
……
回到酒店。
一切安然無恙。
林塵拿著一整瓶的雞血。
吸血鬼就像是看到了寶貝似的,雙眼冒光,不知哪來的力氣,搶過礦泉水瓶,直接撕開瓶蓋,咕咚咕咚喝了起來。
眨眼之間,一整瓶雞血就被吸血鬼全部吞掉,一滴不剩!
“啊~”
他意猶未儘的打了一個飽嗝,舔著嘴角處那讓人聞著就惡心的雞血,拍著肚皮,用雲州方言仰天感慨“人間最美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