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要以軍法處置一個強搶了俘虜的騎士。
罪不致死。
打二十鞭,把女人還給她男人。
這事便算是完結了!
笑話!你一個獲得我軍拯救的俘虜、膽小鬼還要怎樣?!假如沒有我們,彆說你的女人,你們保得住性命都要偷著笑了!
這本是一眾騎士的想法,也很公平!
傑夫強搶女人,的確違反了騎士規條,是不名譽的事,被打是活該!
可是,想不到女人撲上去求饒,自己承認是通奸。這一下子可不好辦了。
騎士可能沒有罪。因為他沒有用強逼手段。騎士的戀愛,淩駕一切。
彆說你區區一個尚未確定身份的平民或俘虜,便是公主、王子甚至國王的老婆,騎士也是敢去搶的:隻要是因為愛情。
頂多咱們兩個男的生死決鬥一次!
主要的世俗罪名卻在女方身上。
女方不貞潔,丈夫有權殺妻或休妻。
殺妻是世俗做法。
休妻是教會法規。
「唉!」隻見湯馬士大人歎了一口氣,拔出身邊長劍丟出去,「當!」的一聲正好插到了芬恩身前。
「你的妻子,你自己決定吧!」他向騎士們揮手:「放了傑夫!」
騎士們歡呼一聲。
傑夫剛被開心的手下解下,卻見芬恩正跪坐地上,手掌猶豫著伸向劍柄。他一雙眼仍充滿不忍地望向自己那位仍在抽搐著香肩哭泣的妻子蓮娜。
「不!」傑夫大叫:「大人,蓮娜她是被我解救下來的俘虜,按規矩,她是我的女奴、我的女人……她沒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