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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媽生我太漂亮(1 / 1)

我16歲那年才剛剛知道基因一說。

等到後來上了大學我才知道,人要想美麗其實挺簡單的,投胎的時候注意點就行了,把父母好的基因遺傳下來,人想不貌美如花老天爺都不會放過你。

我的爸爸陶長虹是煙草公司的領導,收入頗豐,媽媽黃珍是中學語文老師,收入穩定。

家境好的父母,言談舉止就會十分優雅紳士。我從小受到父母的言傳身教。

“陶穎,吃飯時嘴巴不許發出聲音。”“陶穎,夾菜時不許用筷子翻著菜。”“陶穎,吃飯時不許掉飯粒。”“陶穎,吃飯時儘量不說話。”“陶穎,女孩子穿裙子時,雙腿要並攏,聽到了嗎?”

“爸爸,我知道了。”“媽媽,我聽到了。”

這些都是我聽了無數次爹媽的嘮叨或者說是教誨吧。

在這樣家庭出身的我,從小受到熏陶和浸染,自然氣質非凡。女孩子容顏美麗而氣質絕佳,就像美玉一樣招人喜歡。

我在縣裡的煙草局大院裡長大,從小就讓眾多家屬誇讚。大家都說,陶長虹的大女兒啊,真是風華絕代,誰娶了誰就賺大了,那得多少代人積累福報才能攀上這門親事啊。

我爸爸聽了誇獎,心裡自然美滋滋的,更加視我為掌上明珠,他堅信我能給他驕傲和自豪。在同事們都愛誇自家兒子時,我爸爸是常常拿我來誇的。他把我當兒子一樣教育培養。

人美如花香,花開蝶自來。

我16歲那年,煙草局大院所在的街道,街道口賣雜貨的王三猛夫婦就相中了我。

王三猛自己當著居委會乾部,家境還算中上吧。因為商店要銷售卷煙,自然就與我爸熟悉,加上我與王三猛家的小兒子王小強是小學同學。

雖然在外人看來,王小強的母親想把我納為兒媳,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是樹立遠大理想了。但是在王三猛這個盲目自信的人看來,世事一切皆有可能。

王小強初中畢業後迷上了撲克牌,後來勉強讀完初中。王三猛為此氣得吹胡子瞪眼,但是也延長不了王小強的讀書壽命,他心太雜,真不是塊讀書的料。

我小學畢業後去了縣裡的職中讀書,再後來考到市裡的一所師範,師範後來升格為學院,我後來在學院繼續深造,讀了本科畢業。

王小強讀初中,我讀職中時,兩人的差距還沒有拉開,兩家大人也默契地認為我倆可以當娃娃親看待。要不然,生活這麼苦,不加點糖怎麼行,就當多個笑話和談資吧。

我爸爸雖然非常看好我,但是他的思想多少還是傳統和封建的,認為自己女兒有一份工作,嫁個體麵的人家就行。他覺得王三猛家富裕,離得又近,王小強娶我也是可以的。

那陣子,王小強的媽媽對我非常的好,心理就當我是她沒過門的兒媳婦看待了,有什麼好吃的都不忘給我留一份。好像我除了是個吃貨,就彆無所長了。

我承認自己那時還真算是個小吃貨,沒辦法,我的生肖本身就是豬,也可能是讀書時正在長身體,用腦也多,肚子特彆容易餓吧。王小強的媽媽每次給我好吃的東西,我都欣然接受。

那兩年,我放學回到街口,不想那麼快回家時,就愛跑進王小強家,感覺胃是有記憶功能的,從他家過就想進去尋點好吃的進肚子裡。

那時我情竇還沒算初開,居然不知害羞地跑到王小強的床上半躺著吃東西。

那時的我還沒有長開,身材苗條如豆芽。據後來王小強跟他老婆結婚後生了兒子,說起當年的這些片段,他說當年他甚至懷疑我以後能不能生孩子,因為身材太細柔了,感覺我就像一塊莊稼種不出,連草都難長的那種無比貧瘠的土地。

我聽了,嘴巴翹起來,可以掛個燈籠。王小強啊,你真是把我當年說得太不堪了。

好在,那時的王小強還不懂男女之事,沒有對我動手動腳,要不然,我遭遇的第一次鹹豬手,肯定是王小強的。

因為出於對陶王兩家的互相信任,以及習慣了王三猛夫婦對我的好,我讀師範後放假回家,還時不時地去王小強家串門。

那時,很多人愛呆在王小強家的商店裡打牌,他們不少人都認為我將來肯定是王小強的妻子,隻有李由肯定地說,你們看問題太膚淺了,陶穎以後絕對不會嫁給王小強,不信你們看一看。

那時候18歲的王小強就跟38歲的李由他們玩了。李由是郊區農村的農民,開著手扶拖拉機,沒貨拉時,就愛在王三猛的店裡混,愛打牌,也愛點小賭。

李由說陶穎師範畢業後身份和見識就變了,怎麼可能看上初中畢業的王小強呢?王小強是樹,陶穎是舟。王小強不努力提升自己,想得到陶穎,那是不現實的,是一廂情願的事。

李由說這番話時,當時不少在場的人還不信。李由拍著桌子說我敢打賭,你們信不信?

王小強當時不在場,彆人也犯不著為他的婚事打賭,此事隻好作罷。二十年後,李由跟李陽和我說起這事,我佩服李由眼光獨到。

李由這個斷言要是王小強在場,他一定倍受打擊。李由才不管,他心直口快慣了。

總之,不管陶王兩家將來是否成為姻親,但都不影響王三猛夫婦對我的好,做父母的誰不對兒子的姻緣抱著美好的期待?再說了,王小強跟我總給人一種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親密感覺,將來是否成為夫妻,隻有月老才懂。

不過那些年,煙草局大院的不少職工也十分看好我,私下裡,也希望自己的兒子娶到我這樣的姑娘。年輕的職員也有做過娶我為妻子的美夢。

世上的事想歸想,發展的趨勢卻未必按事情想的那樣來發展,要不然世間也就沒有那麼多的事與願違了。

我像一隻鹿,奔跑在森林裡,在沒有被獵人射中前,所有的獵人都有權去射箭。我也像一塊美玉,在沒有買主下單前,任何人都可以購買回去佩戴。因為名花尚無主,見都皆可摘。

可能是我離家去市裡讀書,與王小強相處的時間少了吧,也可能是王小強也有點自慚形穢了,抑或是我在學校裡認識了更優秀更適合自己的男生。

總之,我在讀師範的後兩年,再回到街口,就很少進王小強家了,而王小強依舊是給人一種遊手好閒的形象,隻留得王三猛夫婦還對我抱著殘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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