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
在宋佳人握住匕首的同時,如山般的壓力淩空襲來。
貨郎雙腿一軟,整個人被一股無形的力量壓在地上,他用儘全身的力氣,卻連頭都無法抬起來。
宋佳人麵色淡然,將卷了刃的匕首扔在地上。
吳管家黑著臉走上前,揮了揮手,從人群中猛然躍出兩道身影,將那貨郎死死的按住。
被人當街刺殺,李諾不僅不生氣,甚至還有點想笑。
千盼萬盼,總算又把刺客盼來了。
依照大夏律,刺殺,還是在人潮洶湧的街頭當街刺殺,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名可比一般的傷人罪嚴重多了。
就算自己一點傷都沒受,也能判他個徒三年,流放三千裡。
但凡李諾擦破點皮,見了血,這刺客就得被絞死。
《大夏律》第二百五十八條:諸謀殺人者,徒三年;已傷者,絞;已殺者,斬。
按照這一條判罰,之前那女刺客,就算不是李家下人,也應該被判處絞刑。
李諾當初不了解大夏律法,在裴哲的故意引導下,以傷人罪而不是殺人罪給她定罪,當然沒辦法超過兩年,但他現在可不是初來乍到的菜鳥,不會被裴縣令那個老油條忽悠。
那貨郎已經被控製了,依舊用怨恨的目光看著李諾,咬牙道:“狗賊,你們全家都不得好死!”
啪!
吳管家含怒的一巴掌抽過去,幾顆帶血的牙齒飛出,貨郎的臉立刻腫脹起來,雖然不再說話,目中的怨恨卻更深了。
吳管家看向李諾,問道:“少爺,怎麼處置他?”
李諾沒有猶豫,說道:“送去縣衙。”
兩名護衛帶著這刺客先行離去,李諾看了看被嚇住了的宋慕兒,對宋佳人說道:“娘子,我去趟縣衙,你先送慕兒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