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範天明和羅浩然兩人搭乘最早的航班回到京都。
下了飛機,公司派來接人的保姆車早已在等候多時。
兩人沒有過多停留,往後備箱放好行李,便出發直接回公司。
靠著椅背,範天明用力的蹭了蹭,一邊感受座椅的舒適度,一邊打量著車內的情況。
過了片刻,開口問道:“這是張老板送的那輛保姆車?”
“嗯,張老板真是這個……”羅浩然說著比了個大拇指,“gc商務,這車落地百來萬,說送就送,頭天選好,隔兩天車就到了,效率嘎嘎快。”
“張老板人品確實沒得說,賭品不賴。
不過,我也還了首歌回去,真要算起來還是相當於自己買的,也不會覺得用起來燙手。”
羅浩然沉吟道:“我覺得吧,如果不算人情,單看價值,咱們是虧的。
以明哥你現在的情況,真要想拿歌出去賺錢,這車就是十輛也能賺出來。”
羅浩然倒不是因為是自己人的緣故才說這種聽起來像是吹捧的話語,他是真心這麼覺得。
在範天明身邊待久了,他可是很清楚他明哥的商業價值。
不談彆的,就音樂平台上的那一首首歌曲播放量綜合換成付費來算,就算隻有十分之一的數量是付費,那也是破億的量。
就算再給它折個十分之一,範天明也能輕易地從這裡賺走千萬收益。
如果再加上版權,商演等其它方麵的收益,賺的隻會更多。
要說範天明品性高尚,視金錢如糞土,像個有些潔癖的藝術家,羅浩然覺得也不是這樣,對於金錢的渴望,他明哥從來也不避諱,隻是充滿了克製罷了。
隻不過這次事情,在他看來就算加上張天淩的人情分,感覺還是很虧。
用其它方式或者還個其它物件,羅浩然其實都不會心生芥蒂,但歌曲不一樣,本身就是歌手安身立命的東西。
如果說不能唱也就罷了,但可以的事情卻送給彆人助長聲勢難免讓人不痛快。
也或許是自己私心作祟,說到底,他都覺得張天淩是個外人,放在圈子內早晚也是競爭對手。
畢竟圈子就這麼大,到了那個程度,位置就那些,想不碰撞都不行。
……
聽著羅浩然這話,範天明撓了撓下巴,輕聲笑道:“胖子,就算我真的可以賺到這個錢,那也是因為人家提攜在前。
我能起來固然有我個人的因素在,但也是少不了他們的關照,這也是我們現如今能走的這麼平安順遂的原因。
還記得我們一起去的那期《快樂星期六》吧?”
羅浩然點頭笑道:“當然記得,這事兒想忘都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