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彆打斷我的腿,我告訴你還不行嗎?”
三人就是街頭混混而已,收點小錢辦事,在龍江市不是什麼狠角色。
“那你告訴我,誰讓你們來伏擊我的?”
林凡冷眼盯著第三人。
“是他!你應該認識的,一個姓沈的家夥,他叫沈良,我隻知道這麼多了。”
此人沒敢隱瞞,將他知道的事情,全盤告訴林凡。
“是沈良?”
“對的,是沈良,以前他跟我們一起喝過酒,這兩天他失業了,心情不好,讓我們哥幾個出去陪他,然後在酒桌上,他說讓我們幫他教訓一個人,事成後給我們五萬報酬!”
“我們一聽有錢拿,自然很樂意幫他辦妥這點事,然後的事情你就知道了,我們收了他一筆定金,就來找你麻煩了!”
這人出賣沈良的速度,比女人脫褲子還快。
為此也能看出來,三人的確是街頭混混,登不了大雅之堂。
“好,你把剛才那些話重新說一遍,細節什麼的不要放過,全部講出來。”
林凡從兜裡掏出手機,打開錄音功能,讓對方再敘述一遍細節。
“呃,好的。”這人忌憚再被林凡暴打一頓,隻好聽從安排。
接下來,他把沈良找上他們的所有細節,原原本本又講述一遍。
林凡把他的證詞全部錄音,完事還給他拍了幾張照片,包括身份證都沒有放過。
做好這一切,林凡又踢了對方幾腳,然後鑽進車裡揚長而去。
路途中,林凡給段玉良撥去電話。
“段叔,睡了嗎?”
此刻段玉良正在家裡看新聞,愕然接到林凡的電話,他回道“沒有呢,這才幾點,小林你又有事?”
“段叔,是這樣的,我被人在路上伏擊了,伏擊我的人是一個叫沈良的家夥,他之前是珠寶文物協會的修複師,因為對待自己崗位的不作為,被我給開除了!”
“然後這人就記恨上我了,剛才不久,他派人來找我麻煩,一些經過和細節都被錄音了,包括他雇傭的打手也被我拍了照片,以及身份證照片。”
段玉良聽完,當即明白怎麼回事了。
像這種案件,局子裡每年不知道要發生多少起。
“好小林,我知道了,明天你來市局找我,然後我讓下麵人去處理這件事,那個叫沈良的人,他會受到法律的製裁,包括那幾個對你動手的打手。”
段玉良說到這裡,停頓片刻詢問道“對了,你是在哪裡被他們伏擊的?”
“青岡路那邊,附近有許多監控探頭的,到時段叔可以查一下,當然他們三人是被我打了,但我是出於正當防衛,這個不算犯法吧?”
“哈哈,當然不算,隻要監控裡能證明是他們先動手,你就算把他們打斷腿,也是你有理,錯在他們。”
“好的段叔,那我就放心了。”
林凡含笑掛斷電話,他出於正當防衛,構不成暴力犯罪。
說起推動正當防衛的司法進步,還得感謝前些年的昆山龍哥。
是他憑借一己之力,讓正當防衛在華夏國內備受好評。
如今的司法體係,可以說是越來越民主化了!
……
第二天,林凡就去了市局,將錄音和拍攝的照片,全部交給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