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羨之一開始是拒絕的,他本來就愧對巧英沒臉麵對,隻想遠遠的逃開。
但巧英不是這麼想的,做不了夫妻還能做朋友,沒事。巧英心想這可是個靠譜的男人,得讓他為我所用,為我做事。
在巧英的極力挽留下,韓羨之同意留下來繼續工作;至於雪梅,算了吧!我這個廟小請另謀高就,雪梅這樣的人品,巧英是斷不敢留了。
雪梅見巧英開除了她,大罵巧英沒良心,此處不留姐,自有留姐處;哼,你巧英再強男人還不是被我搶了,一想到這,雪梅成就感滿滿,這三觀令人折服。
雪梅四處找工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一份,還是營業員,月工資450塊,比在巧英店裡整整低了一倍。
雪梅不甘心,這450塊能夠乾啥?不乾的話一分錢沒有,沒辦法,乾吧!每天累成了狗。
雪梅拆散了巧英夫妻的事,傳遍了整個小山村,大家紛紛指責雪梅忘恩負義。其實,巧英心裡明白,自己和韓羨之的事,主要在於領養孩子和婆媳矛盾上,雪梅隻是個導火索而已。
巧英想要一個孩子,哪怕是領養的,韓羨之堅決不要;那巧英這萬貫家產將來給誰?村裡人大罵雪梅,巧英挺身而出為雪梅說話,說自己的婚姻是因為有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結束的,與彆人無關。
恢複單身的巧英去醫院檢查身體,醫生說巧英之前流過產,身體不適合再生孩子。
聽到這個消息後巧英很絕望,可能是年齡大了,很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下半輩子和孩子在一起。
既然自己生不了,那就去領養一個吧!
正好,有個客戶給巧英了一個線索,有一個姑娘生下了一個女兒,男朋友嚇跑了,那個姑娘在醫院天天以淚洗麵,住院費都交不起。
巧英聽後趕到醫院,結果那個生孩子的姑娘不見了,把孩子扔到了醫院,住院費一分沒交。巧英替那姑娘交齊了住院費,並表示想領養孩子,醫院的工作人員說你得去辦領養手續。
領養手續辦得很順利,巧英把小嬰兒抱回了家。這個小寶寶可真漂亮啊!皮膚又白又嫩,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的大眼睛,她的媽媽一定是個清秀美女。
奇怪的是見孩子的第一麵,孩子在護士懷裡大哭,巧英接了過來,孩子接著停止了哭泣,還睜開眼睛看著巧英;這讓巧英覺得和這孩子有緣,隨即決定領養,給她更好的生活。
巧英給女兒取名平平,是希望她一生平安喜樂,現在是當母親的人了,人生有了寄托和牽掛,她要更努力的賺錢,給女兒最好的生活。
巧英花高價雇了一流的保姆,精心照顧女兒。
韓羨之看到巧英真得領養了孩子,心裡有些失落,其實他可以妥協的,隻是巧英沒有給他機會。
現在他和巧英是上下級關係,在這個問題上,巧英從不拖泥帶水;離婚後,巧英除了工作以外,和韓羨之並無過多來往,倒是韓羨之,總想來個舊夢重溫。
現在的韓羨之和雪梅住在出租房裡過起了小日子。眼看巧英都開始了新生活,韓羨之也想和雪梅有個結果,當他提出結婚時,雪梅高興的同意了。
這門婚事是韓羨之母親喜歡的,所以,她還給了雪梅彩禮,人家可是清白姑娘,不但給了彩禮,還把祖傳的金手鐲也給了雪梅。
雪梅拿著金手鐲在巧英麵前炫耀“巧英姐,看,是婆婆給我的,她說這個手鐲是傳給兒媳婦的,可是你們結婚時她怎麼沒給你啊?”
“哈哈,可能我這個兒媳不能讓她滿意。”巧英說道“雪梅,你可嫁了個好人家,好好過日子吧!”
雪梅見沒有刺激到巧英,悻悻而歸,回到家先衝韓羨之發了頓火,隨後韓羨之說“我們結婚後要把我媽媽接過來一起住。”
這讓雪梅有些意外,憑啥一起住?和巧英結婚時怎麼沒這要求?雪梅有些生氣。
“巧英不是我媽不喜歡嘛!你可是深得婆婆歡心啊!所以要搬過來陪你。”聽到這裡,雪梅有苦難言,誰願和婆婆住在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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