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做了個決定,由我拿出一點錢,給了那個男人。
有人可能會說了,就不用給他錢,管他毛病!
這種人不值當,垃圾,給兩顆子彈還差不多!
事情不是這樣的!
人家是花錢買來的媳婦,這在當地,是很正常的!
人家花了錢,買了人,在當地,是被完全允許的,誰都不會說三道四的。
不能拿咱們國內的那一套道德準則來綁架這裡的人!
本身,這裡就是亂罪之地!
還有,人家是當地的村民,我如果讓他不開心,故意說三道四,惑亂人心呢?
我根基不穩,還得在當地籠絡民心,不能在這個時候因為這樣的事兒,搞壞了名聲。
能用錢解決的事兒,就都不叫事兒。
隨便給了萬八千的,人家樂嗬嗬的就走了!這樣其實也挺好!
至於這個女孩何去何從,我尊重她的意見。
結果,她在得知自己恢複自由後,決定跟著我,想要去園區幫我做事兒。
想要在我們園區生活!
隻要收留她,讓她做什麼都可以!
其實私底下,她也通過其他人的嘴巴,了解了我們園區是一個什麼樣的屬性,對我們,是有一個很好的模糊印象!
她不想自己尋找出路,因為她很清楚,隻要自己獨自出門,隻要被盯上,等待她的,又將是層出不窮的折磨1
生怕我不同意,這個女孩就躲在娘們的身後,她把娘們當成了女人,尋求庇護。
而娘們也心疼這個女孩,可能一些經曆,跟自己很像吧,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
最後我同意了,隻要這孩子沒什麼毛病,不是壞人,不會給我們帶來麻煩,收為己用也不是不可以!
因為解決了這樣一個插曲,我們發現,時間馬上到八點了,所以趕緊辭彆老五的家人,去乾正事兒。
有意思的是,我們出門的時候,老五的兩個孩子居然給我們敬禮。
我看了後,也直起腰板,一本正經的回敬了一個。
殊不知,我這樣的一個暖心的舉動,卻可以改變兩個孩子的一生……
等到了地方,發現他們的人提前來了。
開著兩輛皮卡車,每個卡車的車鬥裡麵裝著四個人!
四個人都被綁的結結實實,裝在麻袋裡麵。
將人弄下車,展現給我們看,我根本就沒檢查,直接說沒問題,他們可以走了!
在他們臨走之前,半邊臉還丟給這些跑腿的兄弟兩條煙。
人情世故,這方方麵麵必須做到了!不能因為人家是小弟,就什麼都不做!
兩條煙,搞得對麵小弟們,那一個個開心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