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豬仔本身都是他聯係好的,就算不走我們這條水路,還可以換走其他路線,等同於,這錢完全是白給我的!
但我不是傻子,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這看似是佘某江為了自己的利益,選擇這麼做,但其實我都知道,他想拉我下水!
我為什麼會這麼說?
你想啊!如果我真同意了,配合上了,等同於我和佘某江是一夥兒的了!
我們團夥把豬仔運過來的!
間接也表明,我是佘某江的保護傘之一了!
如此,就把我綁架到他的這條賊船上了!
這招很雞賊了!
而且我還想到了更深層次的東西,如果我這麼做了,是不是就意味著,我為虎作倀,留下了證據?
這些證據有沒有可能會落在老緬的手裡,未來,擺出來證據,說我們昂幫,就是販賣國內外豬仔的參與者?
到那個時候,就有了充足的證據搞我了!
正常情況下,我肯定不乾,不和他同流合汙!
彆說不乾,甚至給他一榔頭的心思都有了!
但當時,一個更好的想法在我腦子裡出現了。
我告訴佘某江,有錢不賺是王八蛋!
我陳昂已經認清了現實,來綿北發展,錢是最重要的,沒錢,就啥也不是!
而且,我們最近讓老緬禍害的夠嗆,團隊還出現了叛徒,搞的兄弟們都苦不堪言,現在既然佘老板慷慨解囊,我們什麼又都不用做,隻是白白的收錢,那何樂而不為呢?
見我選擇同意,佘某江很是高興。
說什麼,沒有看錯我,一早就知道,我們是朋友!
說多條朋友多條路,出門咱都是為了賺錢的,大家團結起來,賺的錢更多,小日子才能過的更美好!
後麵又說一係列拍我馬屁的話,我表麵上一副很受用的樣子,但心裡,早就罵了他祖宗十八代了!
就這樣,他屁顛屁顛的離開了。
而我,則是眯著眼睛!
來而不往非禮也。
他前期給我送了那麼多的禮,我覺得,是時候,該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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