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叫“spadecron”的樂隊薑見月也挺喜歡。
可以說它現在是全球最火的樂隊,從今年八月就開始進行全球巡回演唱會,無論是熱度還是流量,都是國內外難以撼動的地位。
而其中那個主唱alvisthopn,更是炙手可熱到了離譜的程度。身為有錢公子哥,卻玩起了搖滾音樂,又因為荷爾蒙極其爆棚的顏和身材,幾次登上國最具有權威性的時尚雜誌。
而這次華國京市一站,據說一票難求,黃牛加價賣票甚至都賣到了一張五萬華國幣的程度。
薑見月也不知道江述然是怎麼搞到票的,能直接拉著她走到了最前排,連舞台上,因為乾冰製成煙霧的水珠都看得一清二楚。
“薑見月,我跟你說,這個樂隊我超喜歡的!之前在國外留學我就有來聽他們的演唱會!”
其他的謊話信口拈來,但在這件事上,江述然確實沒有隱瞞,他的確很喜歡這個樂隊。
畢竟二十才出頭,講到自己喜歡的事情,本就話嘮的少年,更加喋喋不休了。
一連說了幾件之前去看樂隊演唱會時發生的趣事,江述然才將話題又重新繞回了麵前的少女身上。
“哦對,你不是說你也有聽過他們的一些歌嘛?你最喜歡哪一首啊?”
“我嗎?”
薑見月不加思考地就說道“我比較喜歡的是他們前兩年一張廢專裡的《idiot》。有點冷門,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這首。”
“誒!”
不過是抱著找話題的想法隨口說的,江述然沒想到能得到這個答案。
少年那雙琥珀色的狗狗眼頓時就睜大了,在調試的金黃色舞台燈下,仿佛點綴滿了星星。
“我最喜歡的也是這一首!你竟然也喜歡這個?這個算是他們所有歌裡最冷門的了!”
“我跟你講,那整首歌我都會唱,我之前還扒了那首歌的曲子彈吉他,而且今天他們就會唱到這首歌,估計還會改編!”
江述然興致勃勃地跟她分享著,喜好的重合讓他些許意外和驚喜。
“沒想到你竟然也喜歡這首,這首還是搖滾,我以為你最多會喜歡他們那些偏pop風的歌,或者對他們完全不感興趣。畢竟你看上去真的就是那種三好學生,乖乖女的樣子。”
沒想到?
你當然沒想到了。
畢竟就是因為你喜歡。
所以我才會“喜歡”的啊。
不然拿什麼攻略你這條裝瘋賣傻的瘋狗?
少女的臉上同樣掛著一抹驚喜的笑意,好像心中對麵前人的嘲諷也跟就不是她的真實想法一樣。
“但是那首真的很好聽啊!”
“我確實比較少聽這一類風格的歌,但是我真的覺得他們這首歌,詞啊,曲啊,都寫得很好。”
或許是說到了自己的喜歡的事情,一向語調緩慢柔和的少女,此刻聲線也輕快了許多。
“而且,我之前也改編過那首歌的副歌部分,我還用鋼琴試著彈了一下,雖然沒有原版那麼有力量,但是感覺也很特彆。”
“你還會彈鋼琴?”江述然有些意外。
“對啊。”
薑見月下意識地就回答道“還是你哥他教我的,雖然我彈得很爛,不能跟他比,但是多少還是會——”
話說到半路,薑見月忽然意識到了什麼,她神色一僵,話音也頓住了。
完了完了,她忘記了。
江遇然教她彈鋼琴,是上輩子的事情。
而身旁的人,自然也察覺到了她這話裡頭的問題,少年麵色流露了幾分奇怪
“我哥他教你彈鋼琴?他什麼時候教你的啊?”
“……”少女嘴角弧度僵硬極了,她馬馬虎虎地找了借口搪塞過去。
“就,就前段時間,隨便教了一點。”
“噢,是這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