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清歡!
“不”坐在沙發上的蕭舒婉尊貴高雅,說出的話,讓於清歡寒在骨子裡。
“我不會給你一分錢,算不得包養,你隻是個見不得光的情人。”
這是什麼狗屁條款,簡直不是人,於清歡氣的,險些沒把它撕了!
還好有理智在,於清歡還記得自己來到這裡的目的,望著絕情的女人,迫使著,讓她往深淵裡跳。
“蕭總,這合約我可以簽,隻是,你能不能,在這裡加個期限。”
合約裡的一切,都是約束於清歡的,沒有一樣是說蕭舒婉的,於清歡認栽,為了家裡,和彌補自己犯下的錯,她認了,可是,總要有了期限,人要有盼頭,否則豈不是生不如死!
“可以”蕭舒婉依舊清冷寡淡“那就等到我尋到幸福,結婚的那日,這份合約,自動解除。”
於清歡簽下了這份情人合約,自那以後,她於清歡,變成了蕭舒婉見不得光的情人。
命運還真是可笑,蕭舒婉隻是吩咐了一句,於家的公司,頃刻間便活了過來,且還與il有了合作,生意更上了一層樓。
“搬去這裡。”
一個地址,一份密碼,這是蕭舒婉給於清歡選擇的住處,說是金屋有些誇張,不過房子的確是夠值錢的,西園雅苑,寸土寸金的地方,據說是成功人士的向往。
“我還在念書,可不可以”
於清歡的話未完,就被蕭舒婉打斷了“限你三日時間。”
“好,我知道了。”
簽了賣身契,於清歡就是人家砧板上的魚肉,一切都由不得她。
離開了il集團,於清歡在小粉紅裡坐了好久,又哭又笑,活像一個傻子,所有的苦果她無處說,隻能咽到肚子裡,獨自承受著。
學校裡已經傳開了,於清歡名花有主。
甚至有人傳言,她被包養,宿舍對她來說,再不是清淨的樂土。
搬離,也未嘗不是件壞事。
小粉紅雖然不是什麼豪車,在校園裡,也是十分的顯眼,哭過發泄過後,於清歡沒有回家,而是回了學校。
與閨蜜道彆,辦了退寢的手續,戀戀不舍。
“清歡,至於麼,至於做到退寢的地步?”
於清歡拉扯著嘴角,她不知,這份笑容有多麼的難看。
“美美,我都已經賣給人家了,還留著退路乾什麼,倒不如斷了後路,我也會好過一點。”
“那她,,,,,,”
江美美要為好友不平,話到了嘴邊,又咽了回去,現在說什麼,似乎都不對,隻會讓清歡更傷心,不如什麼都不說,陪在她的身邊,才算是最好的安慰。
“好了,清歡,搬走也不錯,最起碼你被大黃蜂纏著的時候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