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時後,
劉凡和夏夢薇從民政局走了出來,
倆人手裡,一人多了一個紅本本——結婚證。
看著結婚證上的照片,
夏夢薇眼眶裡濕潤了。
自從那年爸媽走後,
她就再也沒有家人了。
即便有叔叔,有舅舅,
可有等於沒。
送爸媽入土後,
就一直一個人在漢市打拚生活,
後來遇到了孫衝。
當時的孫衝大學剛畢業,
人很老實,
本以為孫衝是個好男人,沒想到養了他六年,
最後被孫衝拋棄,投入趙影懷中。
為此,夏夢薇想到了跳樓自殺,
一生本該到此結束,
沒想到被劉凡救了。
從那時候起,
她的命運就和劉凡綁定在一塊,
一直到今日領取了結婚證。
從今往後,
她再也不是孤苦伶仃的一人,
而是一個有老公,有婆家的少婦。
將來還會有屬於自己的孩子。
想到孩子,
夏夢薇便摸了摸肚子,
這一幕被劉凡看見。
“老婆,你摸肚子乾嘛?”
“我在想昨晚……老公你……中獎沒?”夏夢薇咬唇說。
“這事吧,講究順其自然!”劉凡把夏夢薇摟在懷裡,往前走。
“老公,你喜歡男孩,還是女孩?”
夏夢薇問。
“男孩,女孩都一樣!隻要是你生的,我都喜歡!”劉凡說。
“不。我不要女孩。我要男孩!”夏夢薇搖搖頭。
“為什麼?”劉凡不解,女人怎麼會嫌棄女孩呢,奇怪。
夏夢薇回答,“女孩長大了終究要嫁人的。若是生個男孩,就算他將來結婚了,可關鍵時刻,還是會保護他媽媽的!所以還是男孩好!”
“轟!”
一聽此話,
劉凡腦海仿佛被一道雷擊中,整個身子一僵。
因為夏夢薇的話,有一個女人曾經也這樣說過。
她就是第一個妻子李雙兒。
一時間,劉凡抬頭看向天空。
“老公,怎麼了?難道我說錯了什麼嗎?”夏夢薇問。
“不。你沒說錯什麼。不過——”
劉凡緊緊地握著夏夢薇的手,看著天空,“你剛才的話,雙兒當年也跟我說過!”
“雙兒姐姐麼?”夏夢薇有些咂舌。
“嗯。她說過!”劉凡眼眶裡濕潤了些。
雙兒走了。
五年後,
他遇到了夏夢薇。
當時夏夢薇在跳樓,
他看到了雙兒的影子,才救了夏夢薇。
由此結下緣分。
今兒類似的話又出現在耳邊,
難道這就是宿命嗎?
雙兒,莫非,夢薇,真的的是你特意安排來找我的嗎?
“老公,要不我們去看看雙兒姐姐吧!”
夏夢薇說。
“嗯。也好!當初我就發過誓,和你結婚後,就去她墳頭看看她。今天正好合適!走,去前邊烈士路上的鋪子買點祭品吧!”
劉凡同意了,點點頭。
“嗯!”
……
烈士路。
顧名思義,
這裡曾經有烈士就義,
建國後,
為了讓後人不忘記烈士先輩們的功績,政府特意把這條路命名為烈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