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問過後,才真正了解了一些細則,可以說,這次也算是林彩蝶的一個機會。
原來之所以在前海村搞承包,其實也是省農業廳、省水利廳和科技廳聯手搞的一個試點。
不僅僅是在峽灣地區,還有其他市也有海域再搞。
而之所以直接開始承包也是因為在國營漁場直接實行新試點,會影響漁場的收入。
這種國營漁場都關係著很多漁民的生活,不好大動乾戈。
而試點就是可以選擇農業廳的專屬魚苗搞專屬養殖。
這裡還有一個不同,就是如果參與到部分海魚的人工育苗研究中,還能再給予支持。
比如你選擇第二種承包方式,正常每年是要交500元的承包費,以及每月定向收購1000斤漁獲的。
但是參與了育苗工作,就可以免去漁獲的定向收購。
而且,育苗成功後可以率先開始養殖。
林彩蝶又問了承包費是怎麼交。
縣裡的一個工作人員解釋“承包合同簽訂後,每年一交承包費,規定的時間是每年的11月1日12月31日交下一年的承包費。這個不能超時,超過時間不交是要收回承包權的。”
林彩蝶點頭表示了解。接著又問了些自己想了解的,也都得到解答。
老王書記看林彩蝶問的這麼詳細,就用一種嚴肅的神情對著她。
林彩蝶感覺有些哭笑不得。
這老王書記的意思明顯是在提示你。也就是他眼睛受傷用墨鏡蓋住了,要不然林彩蝶感覺會被威脅凝視。
畢竟是上邊指示的工作,他不好直接阻攔,但是村裡人這邊他也不會鼓勵。
尤其是林彩蝶,還是他比較順眼的晚輩,現在居然想承包漁場,他可不得給個提示嗎。
林彩蝶隻能感謝他的好意,但是要不承包,也是不可能的。
“那個,我承包一塊吧。”
聽到她說,老王書記直接皺起了眉頭。
但是他也不能說彆的,於是提醒了一句“小蝶丫頭,你和父母商量了嗎,要商量好了再承包。”
這話一說,縣裡的領導也皺眉了,今天下來的可不是他,還有一個是省水利廳的領導,另外一個無所謂,峽灣鎮的。
在領導麵前,這工作推進的這麼費勁,讓領導咋想啊。
但是他也不能說什麼,畢竟承包漁場是大事,不僅需要錢,還需要勞動力,這要是不商量好,肯定是不能的。
林彩蝶笑了下說道“我是自己承包,我馬上結婚了,和我對象也商量了,這錢就是我對象的津貼。”
這話一說,老王書記也不能說啥了。
縣裡的領導則是笑了“這位同誌很好嘛,你對象沒來?”
這是得表揚的,不然這工作在上級領導麵前沒打開,多尷尬。
林彩蝶搖頭“沒有,我對象是軍人,就是告訴我要支持國家建設。”
她也是會說話的人。
縣裡領導一聽就更高興了“到底是人民子弟兵,那行,你簽了合同就行,第一個簽合同的第一個挑漁場。”
林彩蝶直接就同意了。
挑漁場也有講究,水溫最恒定、風浪最小,好管理等等。
林彩蝶雖然沒做過漁場,但是上輩子在這生活了一輩子,那塊好自然是心裡有數。
“我要這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