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寵婚,嫁給第一硬漢!
蘇大娘帶著女兒敬了救命恩人的酒,給女兒挾了兩片肉,吃了一個饅頭,再說了些感謝的話,就帶著蘇小玲走了,將這兒離給四個大小夥兒。
彆人將蘭勇當傻子,蘭勇自個兒也當自個兒是傻子。
他又不喝酒,這麼多肉這麼多菜不吃就是真傻子了。
反正高隊他們的談話自己也不插話,埋頭苦乾就行。
“真羨慕勇娃子。”
幾杯酒下肚,蘇勇就有點情緒外露了,看著蘭勇胃口好身體棒忍不住說出了口。
蘭勇……差點被一個饅頭噎死了。
伸了伸脖子才將饅頭咽下去。
“你羨慕他什麼?”高誌遠其實也羨慕,這臭小子天天圍著大表姐轉,大表姐不僅給他煮飯還洗衣服,前天還看到大表姐親自給他理發,大表姐的眼神可溫柔了。
狗日的,腦子不好使,福氣滿滿的。
“羨慕他不用管肩膀上的責任和擔子,不用處理婆媳關係,不用兩頭受氣。”
嘖……這話說得。
陳俊突然間同情起他來了。
那啥,他就說嘛,不結婚總有不結婚的好處。
“我爹死的時候我才十歲,我二弟八歲,我三弟六歲,我小妹才三歲。我爹死了第二年,我三弟因為生了一場病沒了,我娘抱著我三弟哭了一宿,那場景我還記得一清二楚。”
“我說我不讀書了,我要去掙工分,我娘打了我一頓,說我是老大,一定要有出息,有出息才能照顧弟弟妹妹,除非她死,否則再苦再窮也得去讀書。”
“我讀書晚,讀完初中都十八歲了,一是家裡窮確實沒錢讀書,二是我沒臉再讀了。那時候,才十一歲的小妹輟學了幫著娘做工分操持家務,家裡有好吃的都先供我吃,娘說讀書費腦子……”
高誌遠……蘇大娘把重男輕女說得那麼清新脫俗。
不過,他覺得這話挺熟悉的,那啥,自家娘不也這樣嗎?
好吃的都往高思文碗裡放,也說高思文讀書厲害,讀書費腦子要補充營養。
有一次她給高思文舀了飯,飯上有青菜,高思文不願意吃青菜,把自己的那碗搶了去,自己吃他那一碗吃著吃著發現青菜上有條綠油油的豬兒蟲,知道高思文是故意的他淡定的把豬兒蟲扔了繼續乾飯。
結果老娘出來看到他端的碗臉色都變了,直接上手搶了給高思文。
高思文不要,高誌遠也很氣,同樣是她親生的,吃哪一碗飯有區彆嗎?
搶過來繼續扒拉,才發現真的區彆很大那碗飯下麵臥了兩個煎蛋。
高誌遠又去高思文手上端的那碗飯去扒拉,底下什麼都沒有。
他老娘還臉不紅心不跳的說高思文讀書好,費腦子,就是要多補。你整天精力好,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不用補了。
老人們常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殊不知手心的肉真的更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