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寵婚,嫁給第一硬漢!
“彆鬨,我覺得我真的見過文同誌。”
馬二娃就是一時半會兒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的。
馬三娃……就喜歡看我哥一本正經裝樣子。
“哥,你見過啊那你好好想想,是我們在山上砍樹還是在河裡撈魚還是在……”
“天峰山,你有沒有去過天峰山。”
“六年前,我和同學去天峰山摘野果子崴了腳,是……是你,那個背我下山的大哥哥?”
咳……
這一下,馬三娃和李萌萌連著故意在房間裡磨蹭沒出來卻偷聽的田靜杜紅英都驚呆了。
原來兩人真的見過。
“我就說你怎麼這麼熟悉吧,你的腳沒事兒了吧?”
“早沒事兒了,大哥哥,原來你住在這個市裡”
“真好啊,你考上了大學了。”
意外的驚喜兩人都高興不已。
“你真厲害!是在師大上學嗎,以後有什麼困難都可以來找我,要是有人欺負你告訴我,我一定幫你打回去……”
“大哥哥……”
文小蘭看著眼前的青年人滿眼都是星星。
那一年,真的是他背自己下的天峰山。
因為攤上了一個不負責任的親爹,每個月的工資還不夠他自己花。
還想方設法在家裡各種翻找媽媽藏的生活費,一家五口的開銷全靠著媽媽那微薄的工資維持。
家裡經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靠著借借湊湊過日子。她正上初二,星期天聽同學說天峰山上有野果子,她就和四五個同學一起去了天峰山。
去了才知道是在山上撿板栗。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那種全身帶刺的外殼裡包著的叫板栗,可以吃也可以和人換東西。
隻不過,滿山遍野都是大人孩子,撿野果子挖一些什麼樹根找草藥的都多。
最後她隻找到了四顆板栗還舍不得吃,準備拿回家媽媽和弟弟妹妹也嘗學。
運氣不好找不到板栗不說,還崴了腳。
右腳踝瞬間就腫得像饅頭一樣,根本走不動。
同行的同學都是瘦瘦弱弱的女孩子,山路又陡又窄連扶都沒辦法扶。
眼看天快黑了,她們急得哭。
“小姑娘,你們怎麼了?”
一個聲音傳過來,幾個姑娘看到了一個年輕人。
有點期待又有點害怕。
“怎麼了?”
“我同學小蘭的腳崴了,我們回不去了。”
“我看看?”
看到腳腫得這麼大歎息一聲。
“走吧,我背你下山。”
馬二娃背她下山的路上還沒忘記找草藥,讓她拿回家敷上,多敷幾次就好了。
馬二娃將她背到了山下,背回了家屬院門外。
“大哥哥,那時候我真傻,都沒有問你在哪兒工作叫什麼名字,要不然也應該給你單位寫封表揚信的。”
“我沒有工作,我就是一個待業青年,那年去山裡也是挖草藥。”
馬二娃沒有告訴她,當年背了他下山自己錯過了回市裡的班車硬生生的走了六十多裡路,腳都磨出了血泡。
“若不是遇上大哥哥你,我們那天就完蛋了。”
在文小蘭二十一年的成長歲月裡從來都是她扛著風風雨雨,突然間有一個人為她遮風擋雨,又是一個缺父愛的孩子,這麼多年,她時常回憶在大哥哥背上的那段路程,好溫馨好幸福的樣子。
“嗬嗬,哥,文同學,你們可真是有緣份噢。”馬三娃哈哈大笑“文同學,我家父母早逝頭上有一個姐姐出沒了,就我們相依為命了,你要不嫌棄,就叫他二哥,叫我三哥,我們當你親妹妹一樣照顧。”
馬二娃心裡恨得咬牙……這個兄弟可以真的該挨打。
不過轉念一想,人家是大學生呢,自己是個啥?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嗎?算了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