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和惡魔做交易。
這種事情,在人類文明的神話故事裡麵並不算少見。
甚至還有點泛濫成災的意思。
屌絲的靈魂、乞丐的靈魂、殘疾人的靈魂、普通人的靈魂、一無是處的靈魂……
在各種故事裡麵,惡魔們都仿佛是饑不擇食的餓死鬼一般,不管對方混得再挫再拉胯,隻要是個靈魂,他們就全都要,而且往往是不惜大出血也要重金求購。
比如,一個乞丐想用自己的靈魂來換取了國王的權力。
正常來說,這就涉及到了。
“你配嗎?”
“你配幾把?”
這種高難度且直指普世價值觀核心的問題。
但這種極為不均等的交易,在神話故事裡麵卻很容易就獲得成功。
令人很懷疑惡魔們是不是在借著交易之名積德行善。
拿著買鑽戒的錢,買彈珠玩。
更慘的是,付出了代價的他們,各種算盤還往往都會落空。
堪稱群慈善專業戶,三天兩頭就讓人白嫖成功。
而此刻,麵對著不遠處那個自己找了個位置,就自顧自的翹起腿,抽著雪茄煙的惡魔。
在場的不少人,心思忍不住就活絡了起來,眼神也是微微的閃動不已。
很顯然。
有了安格斯.弗爾德嘉這個成功獲得青春的案例在前,在場的不少人都心動了。
特彆是某幾個已經老得牙都換成了假牙,渾身上下哪裡都是各種毛病的家夥最為心動。
做為將死卻又未死者,他們自己都不確定,自己到底能不能夠見得到明天的太陽。
所以,對於青春與健康渴望,在他們心中毫無疑問的屬於是最為優先級!
哪怕其中蘊含著巨大的風險,他們也不介意去賭上一把!
再加上,根據傳說,與惡魔交易又不一定得要用自己的靈魂。
而我大不列顛政府的各個監獄裡麵,又有著辣麼多的重刑犯刑犯……
這也就合情合理的構成了買賣的各取所需條件!
反正,有一說一,那些犯人活著也沒啥用,還會浪費社會資源,他們也是時候為國捐軀了……
順帶的,還能緩解一下人口危機、養老金危機、社會福利體係赤字、政府財政赤字……
毫不客氣的說,他們死掉了所造成的多方收益與貢獻,絕對遠比他們活著時的一生價值都要來得大!
這不是很合情合理嗎?
實在不行。
要是重刑犯數量不夠的話,那就調整一下相關的法律,把某些原本屬於輕量級的罪,給調到重量級,那自然也就達到了重刑犯增多的目的,倒也還是極為的美滋滋……
總而言之。
麵對絕對的誘惑,辦法總是比困難多,不要害怕難關!
一個字,妥!
想呀想的。
覺得事情屬實很合情合理的某幾個家夥,也是下意識的暗中對視了幾眼。
靠著多年相交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