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與【惡】。
【美好】與【醜惡】。
【正義】與【邪惡】。
【秩序】與【混亂】。
……
在【多元宇宙】之中,【善惡】往往是一種相對立的事物。
那麼。
什麼是【善】?
什麼是【惡】?
是以心中的道德為基礎標準?
還是以事情的起因、過程、結果為基礎標準?
再者。
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族群】、不同的【個體】……
由於生理結構、成長環境、文化氛圍、利益立場……等一係列因素的影響,對各種事情的認知,也必然會有所不同。
關於【善】、【惡】的定奪。
關於事物是否屬於【美好】的判斷。
也在其中。
【食人種族】往往覺得吃【人類】是件很【美好】與理所應當的事情。
不管蒸著吃,還是烤著吃,都是如此。
而【人類】往往對【食人種族】的吃人舉動卻認為是一種【醜惡】且不能容忍的事情。
不管對方吃的是男是女還是跨性彆者。
也不管吃的是死人還是活人。
更不管對方怎麼吃。
因此。
即使是同一件事情,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不同個體的根本看法也會有所巨大不同,甚至呈現為絕對相反的狀態。
而在這種情況下。
所謂的【善良】與【邪惡】,自然絕非是簡單的三言兩語就能將輕易界定的事物。
至少所謂的殺戮與毀滅,並不能充當基礎準則。
你吃顆水果。
換個角度來想,以植物的角度來思考,都有可能是罪大惡極外加殺子之仇。
隨便走兩步踩了兩腳草地,更是有可能傷害到無辜的花花草草與生活於其中的無辜弱小昆蟲,從而製造出無邊殺孽,萬死不足惜。
同理。
即使刨除了這些立場性質的東西,把思考的立場暫且限定為單一種族。
比如【人類】。
對整體【人類】好的就是【真善美】。
對整體【人類】不好的就是【假惡醜】。
並且,僅僅是考慮【社會形態】、【階級構成】之類相對廣義的事情。
對於【美好】的界定,同樣還是會極其混亂。
比如【烏托邦社會】。
這是一種在絕大多數情況都隻存在於理論的【社會形態】。
簡而言之就是在資源飽和的情況下,大家全都生而平等且資源共享,不存在什麼官員與富商之類的權貴階層。
人人都有吃、有喝、有穿、有享樂、有自主權,無需為了生存與延續而擔憂,更無需給權貴當牛做馬,全都能夠和諧共存。
縱然哪怕是個極致的廢物。
也依舊能夠生活得很好!
那麼問題來了。
這種社會又真的美好嗎?
當庸才與當天才,沒啥區彆。
長得醜與長得美,沒啥區彆。
牛馬與千裡馬全在平等相處。
……
這一切。
換句話來說。
就是在根本上否定了優勝劣汰與強者為王。
抹殺掉了很多努力者與具有天賦者本該獲得嘉獎。
奮鬥一生。
也隻是和躺平一生同等待遇。
連地位都不會有什麼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