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主的第一個信徒,柯林斯伯爵必須將主的稱號儘可能完整地整理出來。
“粗莽之主!魯莽之王!粉紫之霧的主人!自性與共性之觸手!理性之外的遠古之聲!精神與物質的透析者!勇氣的監控者!懦弱的唾棄者!震懾者!穿刺者!纏繞者!歸源者!”柯林斯伯爵將碎片放在桌子上,自己則是跪伏在其前。
“自性生於主,誒難弗薩卡;共性生於主,誒難烏薩卡!”
在柯林斯伯爵跪拜的時候,那塊碎片又變大了些許。
……
此時的路德是震驚的,他沒想到柯林斯伯爵的想象力竟然這麼豐富。
“這家夥雖然不是什麼好人,但想法是真不錯。”說著他拍了拍胯下的大狗,“舔,跑快點。”
紫色地大狗回過頭看了眼主人的腿,哀叫了一聲後加快了速度。
意外收獲一個信徒後,路德開始有了自己的盤算。
在排隊出城門時,他給這個城市留了一點東西。
……
哈桑拍掉麻布衣服的灰塵,辛苦了一天,他要回去吃頓飽的,明天繼續工作。
進入平民區,沒走幾步哈桑就聽到了悶哼聲和怒斥聲。
又是綁架。
哈桑搖了搖頭,慶幸自己不是女性。
荒誕的想法。
他快速走過發生綁架的那條巷子,順道瞥了一眼。
三個綁架者。
一個十四五歲的女孩……那些禿頂中年貴族、富人最喜歡這種。
哈桑並沒有覺得自己有幫助女孩的義務,這世道就是這樣。
患病,沒錢治病,借錢,還不起,拿兒女抵債,或者自己變成奴隸抵債……
對這女孩的綁架,多半也是經過她父母允許的,不報案執法者都不會管。
不是他沒有同情心,而是這世上大部分人都沒有同情心。就連綁架這個女孩的人,有兩個也是女的。
等她被抓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簽了典身契約,這一輩子就注定是個泄欲的玩偶了。
從小不知道父母是誰,作為平民的他能活這麼大靠的都是運氣。
嗯,他的運氣一直很好。
——不害人,不多管閒事,作為一個連姓氏都沒有賤民,我隻希望能活到……
“啊!”
哈桑突然大叫出聲。有東西穿過鞋底紮進了他的腳掌!
糟糕!
他離發生綁架的巷子並沒有多遠,此時肯定驚動了那三個綁架者。
這些人一般都是些低階劫掠者,但對付他這個手無寸鐵的凡綽綽有餘。
“你是想把巡邏的‘狗’給引來?”冰冷的聲音從哈桑背後傳來。
“不不不,”哈桑趕緊回過頭解釋道“這位大人,我隻是踩到了玻璃,您,您看……”他趕緊抬起鮮血淋漓的右腳。
站在哈桑麵前的是一個男人,他的右手手臂扁平得向刀刃,僅有的四根手指就像匕首一般。
“跪下。”男人說。
“是……”
哈桑放下疼痛難耐的右腳,慢慢地跪了下來。
“低下頭。”男人說著走了過來。
哈桑震驚,但還是緩緩低下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