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還是那個審訊室,燈光明亮,隻是,蘇江麵前換了一個人。
二十幾歲,有點憨憨的。
“姓名。”
“張小滿。”
“年齡。”
“二十一。”
“籍貫。”
……
蘇江問了幾個基礎問題,進入正題:“你為什麼殺路平。”
“他不是人。”張小滿咬牙切齒:“他霸占了我妹妹張小屏,逼著她做奴隸,還用我全家性命威脅,不讓報警。”
“有證據嗎。”
“有,我有關押姑娘的地址,好幾個人呢,她們都可以證明。”
“說說,你是如何殺害路平的。”
蘇江手指敲了敲桌子,有了動機,才考慮殺人過程。
“我在火鍋店負責材料,那天老板的老爹李有福出了意外,早早就關門,我有一件衣服落在店裡,我有後廚鑰匙,就從後麵進入,剛好看到路平和老板李巧雲喝酒。”
“當時老板喝多了,趴在桌上,路平喝得也有點多,竟然想非禮老板。”
“老板可是個好人,對我們都很好,我爹生病,她還給了醫藥費,我當然不能看著老板被欺負,就拿起酒瓶,把路平砸暈,因為妹妹的事,對路平原本就憤恨,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路平分屍,還不解恨,就把他整理成肉片,涮了火鍋。”
“肉涮了火鍋,骨頭呢?”
小賈這時候插言,人的骨頭可和動物不一樣,就是剁成排骨,還有人頭。
案件細節,必須經得起推敲。
“骨頭埋在後院裡,第三棵花樹下。”張小滿立即回答:“還有分屍的廚刀。”
蘇江和小賈相互看了看,作為老刑警,這案件已經是板上釘釘,天衣無縫,就等著明天取證。
就算不是張小滿乾的,也隻能認了。
蘇江苦笑了一下,搖了搖頭:“李巧雲也是警隊出來的,而且擅長推理。”
天蒙蒙亮,李巧雲離開公安大樓,路邊,張小屏亭亭玉立,在清冷的街道上,顯得有點孤單。
“以後你就跟著我,我不會虧待你全家。”李巧雲走過去,拍了拍張小屏的肩膀:“你哥的事……”
“我哥對路平恨之入骨,殺他是理所當然。”張小屏立即回答:“和任何人無關。”
新的一天開始,一個新聞,隨著廣播電視台的宣傳,在新安縣迅速流傳開來,成為街頭巷尾茶餘飯後大家議論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