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沒多久,基本上就同居在一起,當然這件事情是賀父母在後來才知道的。
一開始的時候兩個人很甜蜜,而他們口中的那個男人,隻是一個酒吧裡麵的服務員而已。
在二老的眼裡,就是一個不正經的工作,在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就已經否決。
但是賀辛從來都沒有遇見過這樣的男人,隻對他一個人好,不管乾什麼都喜歡和她黏在一起,所以很快就卸下了防備。
兩個人在一起就像所有的小情侶一樣,每天卿卿我我不說,很快就同居在一起。
兩個人的家庭條件很是懸殊,但是賀辛絲毫不介意,並且和男人說“隻要我們兩個人在一起,怎樣都可以。”
男人也很認真的給她說“隻要我在,你就永遠是我的寶貝。”
就這樣慢慢就有了一個孩子,賀辛不敢告訴父母,於是和男人商量著,將這個孩子徹底的抹殺在搖籃裡。
因為一想到後麵事情還有很多,所以兩個人經過商討後,很直接的將這個還是帶進了醫院。
出來的賀辛十分的虛弱,兩個人就在居住的房子裡生活,父母也實在是沒有辦法,隻能選擇同意,於是就到兩個人住的地方來談談。
可一進房間,就看見那份病曆,賀父一氣之下準備打女兒,卻被賀母攔了下來。
賀母為了女兒的身體將這些事情,全部都承擔了下來,也和男人談談想知道他打算會怎麼辦,畢竟是她的女兒身為母親不想讓她再出什麼意外。
“現在就是好好上班,也沒有多餘的打算,但是我一定會好好的照顧好賀辛!”
問了半天也隻想到了眼前的一些事情,初次之後給賀辛給不了任何的安全保障。
賀母也對他開始有了失望,女兒身懷有孕也不敢再說些什麼,隻能忍氣吞聲不在說話,帶著賀父離開了這裡。
本打算著第二天去找賀辛在談談這件事情,卻被賀父攔下來,隻能在家裡再想想辦法。
大概過了一個星期左右,賀辛大晚上淋著雨回到了家裡,一開口就是“爸媽,我錯了。”
這一聲反而是嚇壞了賀父母,急忙將其他的事情拋在了腦後,趕緊讓賀辛換身衣服,喝點熱水暖暖身子。
等著情緒穩定下來,才問她“是不是和那個男人吵架了?”
賀辛哭哭啼啼的回答著父母的話,“我們分手了,孩子已經打掉了。”
賀父聽了後直接大發雷霆,直接就要去找那個男人,但是被賀辛阻攔了下來。
才知道原來那家人,沒什麼錢財,本來是商量結婚的,卻因為現在事業什麼都不穩定,所以就想把婚訂好,等孩子出生然後在做進一步的打算。
可是因為男人的父母沒什麼文化,本來是一件高興的事情,一聽隻訂婚推遲結婚,直接就否決,而且還不認他這個兒子。
兩個人就因為這些事情大吵了一架,隻能選擇把這個孩子給打掉。
兩父母聽後無比的傷心,但是沒有在賀辛的麵前表露出來,隻是讓她先休息。
回到房間裡麵賀母就開始大哭不止,但又害怕女兒會聽見,隻能憋著聲音,眼淚不斷的往下流。
“我們家的女兒也不算是大家閨秀,但也是我們嗬護大的女兒,怎麼在彆人的眼裡這麼不值錢。”
賀父更是氣的不想說話,隻想找那個男人決一死戰。
但是身為一家之主他必須將這件事情,負責到底,便讓女兒和那個男人斷了聯係。
就這樣一家人慢慢的恢複了從前,也不知道這種日子過了多久,那個男人再一次出現。
這一次還是和之前一樣,死纏爛打著賀辛,說那都是他父母的錯,和他沒有任何的關係,心裡麵還是很喜歡她,所以希望兩個人複合。
三番五次的糾纏之下,賀辛又將這個男人帶回了家裡,和賀父母說的時候,還將賀母直接氣進了醫院。
賀父母直接傷透了心,看女兒還是和以前那樣堅持,也就將這件事情隨他們去了。
後來聯係就少了,也不知道她過的什麼樣的生活,就算是過年也沒有見他們回來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