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大狗,是江南江家村的一名普通村民。
江家村是一個大村子,我們有一千多人,都姓江。
如果說我這一生唯一的不同就是當過兵,參加過戰爭,生死場上走過。
現如今的生活對我來說非常不好。
江家的生活都是聽族長的安排,就連我打仗的戰利品也是這種情況。
我郵寄回家的戰利品,用來給兒子蓋房娶媳婦的錢都要被上交。
如此生活,讓我痛苦不堪,可是宗族禮法的存在,讓我無法反抗。
就在前些日子,長安來了兩名大人物,他們在這裡開墾土地,建設新城,雇傭大量勞力,我選擇去進行工作。
憑力氣賺錢,很好,每天按時結算工資,頓頓都是大米飯和饅頭,加了油的菜,偶爾還能吃到肉。
我都是把肉夾出來,保存好,帶回來給兒子吃。
兒子小,我這個當爹的又沒出息,可我還是得讓兒子知道肉味是啥感覺。
這樣的生活我希望一直存在下去,隻有這樣,我才能給兒子攢夠蓋房子娶媳婦的錢。
可是,我還是想的太好了,族長兒子來了,那個叫江蘇的混賬,他來朝我要錢,說是工作的錢必須交給族長,隻有交給族長,才能讓族裡的生活更美好。
我不願意,他們就搶,我發了他們,我上過戰場殺過人,他們不是我的對手。
再然後,他們又去我工作的地方鬨。
在這中間我知道了,有很多人都和我一樣,現在我開始羨慕那些沒有宗族的人。
我見到一個沒有宗族的家庭,他們一家三口,有吃有喝,每天都能掙錢,男人幫忙建設城池女人幫忙給工人做飯,兩個人一天能拿五十文錢。
太多了,讓我羨慕。
這個時候我恨,為什麼我掙的錢要交給族裡,為什麼族長家可以吃肉喝酒,我家就隻能吃糠咽菜,我不服。
我又一次和江蘇打了一架,這次他們燒了我的房子,讓我無家可歸,我恨。
恨意滔天之下,我選擇了出走,和江家斷絕關係。
我剛剛到新城,刺史陳大人就帶人過來了,我簽訂了一個自願拆遷的文書,然後刺史當場給了我一個新城的戶口,還給了一套大房子和三十貫錢。
那套大房子我認識,是我蓋的,很美,我曾經想過我何時能住上。
現在我住上了,我開心到爆表。
看著兒子在院子裡跑跑跳跳,再看著妻子收拾那寬大的床,我特彆開心,開心到不行。
此時此刻,我體會到了自由。
我把三十貫錢全都存了起來,裝在箱子裡,埋入地下,給兒子的彩禮錢有了。
區區拆遷,就給兒子湊夠了娶媳婦的錢,我實在是太開心了。
更開心的事情又來了,那個跟在陳刺史身後的年輕人第二天來找我,他問我願不願意讓我兒子讀書。
說是我們這個坊要蓋一個學校,每家每戶出幾十文錢就夠了,給老師吃穿住行用。
我更加開心了,兒子能上學,能識字,這代表著以後他就不用和我一樣出苦大力了。
那個長得賊好看,比我老婆還好看的年輕人又告訴,說是江南義商要開一個歌舞廳,需要一個打掃的服務人員,一個月有三百文。
工作不累,就是打掃一下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