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被告方的材料中,也有一份警視廳的證明,上麵清晰記錄案件的判定為自殺,並非校園霸淩事件。
等待幾秒鐘,算是給與思考的時間,再拿起法槌輕敲。
申訴的環節結束,剩下的則是法庭辯論。
“下麵是法庭辯論,首先是原告方,根據方才被告提出的駁斥,你方需要向法庭展示你方證據。”
審判長看向公生。
“好的,審判長,我將向審判席證據。”
點頭確認,回複上座的審判席。
公生並沒有感覺到太大的壓力,或者說對方所展開的攻擊,屬於直接的插入己方最為薄弱的點。
霓虹警視廳的證明,從某種角度上說會比個人發現的證據要具備說服力。
甚至,僅憑一些指紋,無需任何理由就可以‘盲’抓一人,並且直接確定嫌疑身份。
背後位置,原告椅子,明智惠理麵露苦澀。
證據
根本沒有所謂的證據,如果有可以直接定罪的證據,明智惠理也不會苦苦等待五年。
警視廳的自殺證明,無法撼動。
鈴鹿櫻子死亡時候,沒有父母,唯一的姐姐也在海外,死亡之後也未曾有人收斂。
至於王道學院也為了保住名聲,將這件事掩蓋住,甚至不曾有太多人知曉。
校園霸淩的方式為留言,社會性傷害,無法追究到個人,也無法達到定罪的程度。
明知誰害死自己的妹妹
抬起頭,明智惠理看向旁邊的男孩。
比起自身的不成熟,對方稚嫩的臉龐卻未曾有絲毫陰霾。
“審判庭,審判長,這也是我查詢到的一份文件,同樣是警視廳出示的證據。”
公生起身,將一份文件上交。
算是比較特殊的案件,並且與本案無關的案件,關於霓虹大學生中的出售違禁品藥物的證據。
這份文件上記錄當時的抓捕工作,其中所涉及的團夥與針對的學校。
“原告律師,請你明白,這份文件與本案並無關聯,以及讓你出示的證據必須是對於被告方對鈴鹿櫻子造成校園霸淩案件的直接證據!”
書記員拿去證據,交付審判長。
僅僅看一眼,確認與本案件無關,審判長警示公生。
這樣的警示隻有一次。
並且會對最後的判決產生影響。
“審判長,我需要展示一份錄音,為我尋找到的一位證人,查詢到五年前關於鈴鹿櫻子的謠言,並且導致鈴鹿櫻子選擇自殺的原有。”
說著,公生從黑色背包中取出兩個袋子。
一個袋子是一枚錄音筆,公生所需要的則是這單獨的錄音筆,以及在錄音筆的標簽上記錄著深津春美。
沒錯,就是原本劇情中拜托毛利小五郎,鈴鹿櫻子的學妹。
因為了解劇情,所以更深先一步找到這個人,並且獲得對方的配合。
按下按鈕,開始播放
“我是深津春美,為王道學院的學生,同時也是鈴鹿櫻子學姐的學妹,我需要闡述五年前案件的一條信息。”
“最開始,校園裡並沒有任何的謠言,直到某一天忽然傳播起鈴鹿櫻子學姐偷偷在校園內販賣違禁品,也是因為違禁品的售賣謠言,逼迫鈴鹿櫻子學姐忍受冷眼與欺淩,最後選擇自殺結束生命。”
沒有特彆長,很簡短。
準確的說是公生在見到對方之後,幫助對方理清已知道的事情,再進行記錄。
不摻雜假設與猜測。
台上的審判長再一次看向證據
警視廳的公正文件上很清晰的寫著幾行大字,這份文件就是與違禁品有關。
而現在,這位尚未見到的證人也提及違禁品。
“原告律師,這位人證能否出庭?”
審判長再度詢問。
“可以的,因為對方此刻正在旁聽席位,現在可以出庭。”
說罷,公生向旁聽席的前排示意。
一個女子緩緩站起來。
短碎發,柔弱與不善發言的感覺,但卻堅定的走向前。
隨著法庭工作人員的指引,從旁聽席加入證人席。
審判長再次詢問。
“關於這份錄音,這位女士能否證明它的真實性?”
深津春美點頭,將一份文件打開來。
一份王都學院的畢業證明外加與鈴鹿櫻子的合照,證明身份親密程度。
再拿出之後的一份文件,關於違禁品謠言。
是一張照片,似乎是一個破舊公寓的照片,牆壁上被塗上油漆,卻又被人刮掉,展露油漆背後的痕跡。
‘鈴鹿櫻子賣違禁品’
很早之前被人故意寫上去的,後來人用油漆塗蓋。
“這個是鈴鹿櫻子五年前的租住房間,這個就是當時刻上的字,證明當時鈴鹿櫻子並非自殺,而是被被人汙蔑!”
深津春美將照片遞給公生,再由公生上交給書記員。
以此,確定當年的事件並非自殺,而是汙蔑的行為,導致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