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玩笑歸開玩笑。
我們長恒高中的老師也很優秀的,好嘛。隻是我們總是沒有完全按照老師的要求來做,任何事情都留有空餘,留有遺憾,沒有一一補足自己的短板。
與其羨慕彆人,不如完善自身吧。
晚上,忙完工廠裡的事,我少見地沒有做試卷或是背誦記憶知識點,而是端坐在桌前發呆。
打開的英語筆記本,展開在空白那一頁,寫滿了我的心事。
還記得那一次,自己去文具店買記號筆,正好碰見文具盲盒搞活動。我好奇地買了一盒,打開裡麵竟是些橡皮,尺子,紙帶,消失筆之類的小玩意兒。
紙帶,就是細細長長,帶花紋的,可以折成小星星的一種裝飾物。
消失筆呢,就是我們小時候玩過的,可以拿來寫字,但是寫完後自己是看不見的,隻有用消失筆另一端自帶的小燈照亮寫過的地方,字跡才能顯現出來。
這種東西,放在一二年級的小學生那裡,或許還能引起注意,可要是給高中生,難免顯得有些幼稚了。
也許是學習生活太過無聊了,急需生活的調劑,我竟然很意外的,沒事便拿起“消失筆”開始塗塗畫畫。
慢慢的,塗畫越來越少,更多的是書寫。
一遍一遍地,書寫著同一個名字。
我發現名字簡單,就是好,寫起來都格外順手,幾筆就寫完了。
後來,自己的一隻中性筆芯沒墨了。
我突發奇想地,沒有立馬扔掉它。
而是,開始用這隻再也寫不出墨的筆,肆無忌憚地寫某人的名字。
起初,我還隻是集中在英語筆記本上特定的一頁來書寫,直到把這一頁紙,寫得“密密麻麻”“皺皺巴巴”,然後我開始隨意在書本或是試卷等一切空白的地方書寫。
當然,我也不是隨時都寫,隻是發覺自己有點心不在焉的時候,才開始練習寫名字,寫到有點麻木了,好像能集中注意力時,才強迫自己停下來。
這支沒墨的筆,也因為自己獨特的功能,成了我筆袋裡不可缺少的一支筆。
當然,我也不是每次都能準確無誤的拿出這支筆,很多次我開始寫下一橫,才發覺自己拿錯筆了,趕忙換回沒墨的這支。
反應最慢的一次,是在我已經寫下了艸字頭,下麵的橫折鉤剛寫完。才忽然意識到,遭了,怎麼是拿的有墨的筆呀。
為了掩人耳目,我故意將橫折鉤圈成了一個方框,然後在方框和艸字頭之間狹窄的縫隙裡,加上了一個細小的“十”字,形成了一個造型奇特且略帶滑稽的“苦”字。
我也想不明白,為什麼自己要費心遮掩,分明“蘇”字開頭的詞語有很多呀,為什麼偏偏就是不能出現這個字呢。
有人肯定會說,完啦,你絕對是喜歡上蘇林了,都開始口不對心,情不自禁了。
我覺得不是的。
試想一下,勞動的農民,有人沒事喜歡嘴裡叼著一根青草,那他一定就是喜歡這根青草嗎?愛美的女士,炎炎夏日裡總愛撐著一把遮陽的傘,也不會有人覺得她就是喜歡傘吧。
不管怎麼說,我都隻是覺得,這是一種下意識的可堅持的習慣性動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