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聞天王!
東廠跟西廠的人窮追不舍,張揚也是著急忙慌的逃跑,這夥人就跟餓狼一樣,一旦抓住他,還不得將他給弄死啊。
沒兩下,又出來了一夥人,張揚一看,居然是錦衣衛的人,這下真是熱鬨了,錦衣衛跟東廠西廠追殺他,他真的是難逃一死啊。
在明朝,錦衣衛首先是皇帝的侍衛親軍和儀仗隊,由將軍、校尉和力士組成。將軍初名“天武”,永樂時改稱“大漢將軍”,選取體貌雄偉、有勇力者充任,作為殿廷衛士。校尉、力士揀選民間身體健康、沒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鹵簿、傘蓋,力士舉持金鼓、旗幟。
平日裡沒有朝會活動時,各衛親軍分彆值守皇城四門,唯獨錦衣衛將軍在午門外晝夜守衛,總共100人。午門是宮城的正門,可見錦衣衛地位之高。
皇帝在奉天門(今故宮太和門)禦門聽政的時候,錦衣衛堂上官一員侍立在禦座西側,負責傳旨。錦衣衛將軍一百二十九人與千戶二人、百戶四人,分彆守護在丹陛、禦道、金水橋以及奉天門廣場的各個門前。此外還有錦衣衛校尉五百人人,排列在午門內外,負責鳴鞭及執掌儀仗。
每年正旦、冬至、萬壽節三大朝會,錦衣衛與其他親軍一起承擔侍衛和儀仗職責。儀仗隊伍共有四千人餘人,其中錦衣衛多達一千五百人。朝會期間距離皇帝最近的就是錦衣衛,隨時侍奉左右,聽候調遣。
每當皇帝因祭祀或巡遊而出宮時,錦衣衛也要在駕前扈從。他們有的負責沿途巡視,有的負責在鑾蹕與京城之間傳報消息,有的在駕旁侍騎,傳奏禦輦的起落。(傘蓋下為萬曆皇帝,紅衣者為錦衣衛校尉,著甲扛刀者為錦衣衛大漢將軍)
由於具有儀仗隊的職能,所以錦衣衛的服飾異常華美。校尉穿的官服因襲了元代禮服的樣式,《長安客話》中稱其“鵝帽錦衣”,也就是用鵝毛裝飾的帽子和顏色亮麗的衣服。每當皇帝祭祀或巡遊時,作為侍從的錦衣衛校尉更要身著飛魚服,腰佩繡春刀。飛魚服是僅次於蟒袍的隆重禮服,官員到了一定品級才能穿著。繡春刀輕巧短小,除非禦賜,否則不能擅自佩戴。景泰年間,錦衣衛指揮使和當值侍衛又獲準穿著麒麟服,這是公、侯、伯、駙馬才有資格穿的禮服。錦衣衛大漢將軍在當值時要穿戴飾以小旗的頭盔、對襟的罩甲。盔甲有金盔金甲、紅盔紅甲和紅盔青甲等各種顏色。腰間還要懸掛宮禁金牌和佩刀,手持金瓜或斧鉞。現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出警入蹕圖》中能清楚地看到隨駕扈從的錦衣衛官軍。
巡查緝捕”是錦衣衛區彆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北鎮撫司擁有自己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
廷杖就是把觸怒皇帝的大臣拖出午門杖打。負責行刑的就是錦衣衛校尉,監刑的是司禮監太監。受杖官員被扒掉官服,用草繩捆綁,趴在地上,受杖80棍,行刑校尉每5棍一換,共用16人。行刑校尉以司禮監太監的表情動作為下杖輕重的依據若太監兩腳成外八字張開,受刑之人尚能留下一條性命;若太監兩腳尖靠攏,受刑之人就要斃命杖下。有明一代共行廷杖500餘次,杖斃的大臣達50多人。
作為皇帝的貼身衛隊,為了保證皇帝的安全,錦衣衛必須防患於未然。他們於是時時出動,刺探可能威脅皇權、危害朝廷的行為和言論,並捉捕和審訊嫌疑人。他們的這項任務被皇帝特許,並逐漸演變為軍事特務的職能。
洪武時期,因為錦衣衛有非法淩辱、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毀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複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置了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明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了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通過指揮使轉達,使錦衣衛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權力達到極致。負責偵察、緝捕的錦衣衛官校稱為“緹騎”。由於權力缺乏限製,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枚舉。
由於錦衣衛是由皇帝直接管轄,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乾擾,因而使得錦衣衛可以處理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並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但是,錦衣衛的刑訊範圍隻針對官員士大夫,所以一般不會審訊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隻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
洪武時期,因為錦衣衛有非法淩辱、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毀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複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置了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明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了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通過指揮使轉達,使錦衣衛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權力達到極致。
負責偵察、緝捕的錦衣衛官校稱為“緹騎”。由於權力缺乏限製,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枚舉。
另外,錦衣衛擁有特權,無形中令他們可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護,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不堪。所以說,明之亡於廠衛,是間接引起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目前錦衣衛的職位已經精簡了,跟以前大不相同了,所以已經是不一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