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是筆仙!
說起來,這件事發生在1992年的夏天,衛龍的親戚曾告訴警方,當時龍泉度假山莊的負責人和衛龍有一些生意上的往來,在一筆數目不小的生意達成之後,為了感謝衛龍的鼎力相助,度假山莊的負責人便邀請衛龍到山莊遊玩,並免費了這棟彆墅給衛龍居住。
當時這棟彆墅是山莊裡最好的一間屋子,依山傍水,並且遠離山腰處的其他彆墅群。
衛龍知曉情況後,便帶著家人一塊兒來遊玩度假避暑。
當時正值8月,是孩子們放假的時間,估摸著是覺得南城的環境不錯,山水不錯,原定的一周度假變成了三周。
衛龍就一直帶著家人住在這裡,期間幾次外出都有山莊負責人陪同。
後來山莊的負責人周明全告訴警方,衛龍手上資產不多,但經濟還是比較寬裕。因為喜歡南城的山水,在居住期間曾表示想在南城買一套房子,在度假時居住。
因為這個原因,衛龍在南城又逗留了一周。等衛龍的父親、員工都聯係不上衛龍時,衛龍的父親才拿著衛龍曾經的地址,托人找到度假山莊的彆墅查看情況。未想這一看就在地下室內發現了衛龍等人的屍體。
另外,殺害衛龍一家四口的凶手,行為極度變態。
雖然殺人的手法不是掐死便是割喉,但首先進入案發現場取證的民警曾在彆墅內發現了凶手留下的清晰血腳印,一直蔓延至屋外,直到步入樹林方才消失。
這也就證明了,其實凶手沒有隱藏身份和蹤跡的打算,殺害衛龍一家後,凶手甚至不慌不忙的離開了案發現場,沒有破壞一絲現場證據,仿佛料定了警方不會找到他。
從那以後,這起惡性的滅門慘案便得到了警方的重視,但在調查這起案子時,警方卻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一方麵,是因為本案本身就存在許多疑點;另一方麵,是在調查這起案件時,警方也損失慘重。
就拿當初第一批進入彆墅做調查的現場民警來說,隻去過案發現場一次的民警都還活著,但去了兩次和兩次以上的民警都死得十分離奇。
有人在家裡上吊了,有人直接死在了辦公室,還有的突然衝上馬路,被飛馳而過的轎車撞死,以至後來根本沒有人敢繼續追查這起案件,而執法機關中也有了這樣的說法——能從龍泉度假山莊17號活出來的人,才能成為帶領特案組的警察。
是的,當時這間彆墅便是度假山莊的17號彆墅。
但後來度假山莊為了不影響度假山莊的生意,經過多方努力,用了三年時間將彆墅改頭換麵,作為私宅悄然出售……
警方不敢管這起案件,對於彆墅改為私宅的事,自然也並不知情。
除了度假山莊的負責人周明全之外,恐怕沒有人知道在改建的時候又死了多少工人,又發生了多少離奇事件。
而現在才看到這起案件的雲籮,大概能夠猜到周明全也是有些門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