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越是不把譚勝傑放在眼裡,拒絕他的邀約,他就越想把妮妮追到手,以證明自己的能力。
中午,妮妮去食堂吃飯,譚勝傑非要跟著去,說他要請客。
妮妮“我在單位食堂吃飯,需要你請客?你有我們單位食堂的飯票嗎?”
譚勝傑亮了下自己的工作證,笑嘻嘻的說“我隻要有這個,到哪都能吃上飯,你們食堂的飯,你天天吃,不膩嗎?
走,我帶你去璿宮飯店,那裡的菜很好吃,你想吃什麼隨便點!”
妮妮“那裡的飯菜我吃過,沒我小舅舅做的好吃,我今天哪也不想去。”
譚勝傑“那我就陪你在食堂吃飯。”
妮妮打好飯菜,不想譚勝傑湊過來,她特意和幾個女同誌坐一起。
譚勝傑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證,和妮妮身旁的一位女同誌小聲嘀咕幾句後,那人端起自己的飯碗就走了,還衝著妮妮一臉八卦的說“小譚同誌挺不錯的,你要珍惜,彆老是為難他。”
妮妮聽的莫名其妙,問得逞後一臉開心樣的譚勝傑“你和人家說什麼了?”
譚勝傑“不告訴你,除非你對我客客氣氣的,再答應做我對象。”
妮妮“幼稚!”
吃飯時,譚勝傑一個勁的找話題,還想把自己碗裡的肉分給妮妮,全被拒了。
妮妮快速扒了幾口飯,就回了辦公室,譚勝傑不死心的跟上去。
妮妮煩透他了,威脅道“你再跟著我,彆怪我動手。”
譚勝傑嬉皮笑臉的說“我最喜歡漂亮的女孩子和我動手了,顯得多親熱啊!”
妮妮“我要是打了你,你會回家告狀嗎?”
譚勝傑“你當我是三歲孩子嗎?!還回家告狀,你瞧不起誰呢?”
妮妮“當然是瞧不起你了,我覺得你受了委屈,肯定會哭鼻子,除非你寫個字據給我,說皮癢,自願被我打,受了傷,與我無關,你自行承擔後果,我就信你的話。”
譚勝傑“你當真的?”
妮妮“嗯,敢不敢?”
譚勝傑想了想,說“這樣吧,我倆立個‘生死狀’,然後打一架,我贏了,你做我對象,我輸了,任憑你處置,受傷了也不要你負責。”
妮妮“你要是輸了,以後不許出現在我麵前。”
譚勝傑不覺得文文弱弱的妮妮,能打贏他,滿口答應。
兩個互簽了一個文書,並請廖伯聞來做見證。
站在廖伯聞的立場,他不願意看到譚勝傑和妮妮動手,不管誰受傷,家裡的大人要是介意,背地裡使壞,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
廖伯聞將妮妮拉到一旁,小聲說“你知道他的身份嗎?”
妮妮“知道,我媽說了。”
廖伯聞“他就是個紈絝子弟,你彆和他一般見識,你要是不想看到他,我想辦法把他打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