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熙帝的目光從馮閣老身上移開,落在了另一側的彭閣老身上。
彭閣老穩步出列,“陛下,臣以為馮閣老所言無實證確是實情,但此事的關鍵,不在於眼下是否能定蕭承裕之罪,而在於如何平息流言、守住皇家體麵與律法底線。
十王爺雖行事倉促,卻點破了兩件要緊事,一是宗室子弟或有失德之舉,二是民間已因此事生出非議,若再拖延,恐讓大慶女子命苦的流言愈演愈烈,動搖民心。
至於案情本身,臣以為不必糾結家事與國事之分,宗室子弟的家事,一旦觸及人命、違背律法,便是國事。蕭承裕縱妻虐妻、子女流落賤籍,無論是否為其親手所為,他身為一家之主、宗室成員,都難辭其咎。眼下當務之急,不是追責十王爺的莽撞,而是即刻交由宗人府、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四司聯查,一麵勘問蕭承裕與府中人證,一麵核實外家所述細節,更要徹查兩個孩子被賣的經手之人,儘快拿出實證。
待查明真相後,既要依律嚴懲真凶,還袁氏母女公道,更要將查辦過程與結果昭告天下,讓百姓知曉我朝律法不分親疏,宗室失德亦會嚴懲,如此方能挽回名聲、平息民怨。”
彭閣老這番話,既未指責十王爺,也未否定馮閣老的顧慮,而是牢牢扣住“平息流言、徹查案情、維護律法”三個核心,句句落在實處。
為何一個六品宗室引發的案子會如此棘手?症結在於,無論宗室爵位品級高低,隻要入了皇家玉牒,便是蕭家血脈。
按祖製,宗人府雖掌宗室戶籍、名封等事,卻無獨立查辦宗室罪案的權力,至於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衙門,更無權直接處置宗室成員。
因此,此類牽涉宗室的案子,即便事小,也需多方會商。
宗人府核查身份與祖製,三法司梳理案情與律法,最終彙總所有意見,呈請陛下定奪。
唯有經皇帝禦筆裁決,才能依規處置,這才是符合禮製與律法的正確流程。
而後刑部尚書與大理寺卿也說了他們的看法。
刑部尚書當即出列,躬身奏道:“啟稟陛下,臣以為彭閣老所言三司聯查最為穩妥。蕭承裕身為宗室,雖品級不高,但涉及人命與人口販賣,已觸犯《大明律》中謀殺親妻、略賣人口,兩條重罪。
然宗室身份特殊,刑部不便單獨拘審,需宗人府出具文書,協同提審蕭承裕及其府中仆役、寵妾李氏。同時,刑部可即刻派人追查兩個孩子被賣的經手人,從牙行、船幫查起,固定人證物證,確保案情鏈條完整。待查得實據後,刑部再依律擬定罪名,呈請陛下聖裁。”
話音剛落,大理寺卿亦隨之起身,語氣嚴謹:“回陛下,大理寺作為慎刑衙門,臣以為此案需格外注重程序合規與證據確鑿。
外家所述雖情真意切,但需核查袁氏急病身亡的醫案、兩個孩子被帶出府的路徑、收買孩子者的供詞等關鍵證據,避免因宗室身份特殊而潦草定案,亦要防止有人借此事構陷宗室。待三司查得結果後,大理寺可牽頭複核卷宗,確保定罪量刑無偏差,既不縱犯罪之宗室,也不冤無辜之人,如此方能彰顯律法的公允,讓天下人信服。”
二人所言,一主“追查實證、擬定罪名”,一主“複核監督、確保公允”,既恪守了法司衙門的職責,又顧及了宗室案的特殊性,算是認同了彭閣老“三司聯查”的提議。
殿內議論漸歇,都察院那兩位二品禦史對視一眼,皆選擇垂眸斂聲,默立原地。
此前彭閣老、馮閣老及刑部尚書和大理寺卿的奏言,已將案情症結、查辦方向與處置原則說得詳儘周全,方方麵麵皆有顧及。
二人心中清楚,此刻再出麵附和或補充,不過是重複贅言,反倒顯得刻意,故而索性緘口不言,靜候陛下最終定奪。
然而,誰都沒想到正熙帝突然看向始終捧著長匣的溫以緹身上,聲音穿透殿內的沉靜:“溫尚宮,你身為女官,對此事有何看法?”
見正熙帝提到了溫以緹,殿內官員神色頓時各異。
那些此前見溫以緹昏迷一月、久未露麵,便篤定她失了聖心的官員,此刻皆暗自皺眉。
另有一部分官員則交換著隱晦的眼神,陛下偏問溫尚宮這個女官,她終究是女子,定然會站在袁氏母女那邊替女人說話,提出些偏向私情、不顧律法與宗室體麵的主張,反倒給此事添亂。
而溫以緹聞聲,雙臂輕托長匣穩步出列,動作從容不迫。聲音清亮卻帶著幾分柔和的共情:“啟稟陛下,臣以為彭閣老三司聯查、平息民怨之議,及刑部、大理寺重實證、守程序之言,皆為穩妥之策,臣深表認同。”
話鋒一轉,她抬首時,目光添了幾分懇切:“但臣想從袁氏與兩位宗室之女的處境說,袁氏嫁入宗室十餘載,勤謹持家卻因無子遭厭棄,最終含冤而逝。十三歲的長女為守清白撞柱自儘,十歲的次女遍體鱗傷險些落入深淵。此事之所以讓百姓恐慌,尤其讓天下女子感同身受,正因她們從袁氏母女身上,看到了自身命運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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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以緹的話音剛落,殿內便有不少官員暗自頷首,卻也夾雜著幾分不以為然。
果然如此,溫尚宮終究是女子,開口便替袁氏母女說話。
在他們看來,袁氏嫁入蕭家十幾年無所出,本就該識趣些。要麼主動為蕭承裕納妾,幫著開枝散葉,要麼乾脆自請休棄,斷不可耽誤蕭家香火。
蕭承裕雖然後來殺妻滅女、罔顧人倫,可“為續香火”的初衷,在他們眼中竟也算“情有可原”。
更有甚者,悄悄將目光投向十王爺,在他們看來,這事雖是宗室醜聞,卻終究是蕭承裕的家務事,即便要處置,私下與晉元王商議著辦,對外找個由頭搪塞過去便是,何必將這點家醜拿到朝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