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能否吃飽,是一個人幸福指數的基礎。
所以,為什麼一鬨亂民就需要開倉放糧?因為管用,隻要有吃的,百姓大部分時候都會選擇安穩。
而後他張榜,告知齊州百姓,此地剛剛歸複,所以陛下降了恩旨,會免稅三年。
他這個新上任的知州,沒有在衙門坐著,而是親自到地方巡查,各縣、各鄉,甚至是直接到一個個村落之中,讓皇帝的恩澤灑遍整個齊州。
他的做法沒有白費功夫,隨著他一趟趟奔走,並且親自對百姓做出保證、宣讀朝廷的政策,地方民心逐漸穩定下來。
這自然是不夠的,這隻是一個知州最基本的職責,而他對皇帝保證了,要當第一,要給將來的北伐提供助力。
而做這一切的前提,都需要有人。
這時候,就體現出了百姓的重要性。
沒有百姓,你統治誰?誰給你種地?誰讓你征召?
可百姓也不是想有就能有的,哪怕你催著百姓去生,那小娃子也不可能一天就長大不是,所以,要從兩個方向入手。
其一,鼓勵生育是必須的,這是一項長久的政策。
上奏朝廷並得到允許後,齊州成了鼓勵生育的推行試點。
秦熺在齊州頒布相應法令,第一點禁止溺嬰。
百姓生存疾苦,彆說吃飽飯,哪怕吃不上飯的也大有人在,所以,生下來的嬰兒,就會成為負擔。男嬰還好,畢竟重男輕女的思想都在,可女嬰就不好說了,如果生下來是女嬰,被遺棄或者溺死都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兒。
齊州法令:溺嬰之家,父母、鄰保、收生之人,皆徒刑。
當然,僅僅不讓殺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根本問題是養不起,所以,第二個法令便是;禁貧民不舉子、有不能育者、官府給錢養之。
可這也有漏洞,畢竟如果生孩子就給補助,對於朝廷來說也是個負擔,因此,第二個法令有個補充條件,那便是:州縣鄉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貧民之家,生男女不能贍養者,每人發放贍養金四千。
大宋給百姓按照貧富程度不同,劃分了詳細的等級,第一個是鄉村五等以下,就是家境貧寒,資產少於四十兩的。第二個是城市戶口,七等以下是家產不足二十兩的,這兩個等級以下的給與補貼。
補貼金額由地方按照人口數量留下相應備用金,如果不夠,由國庫進行補充。
不過很快,趙構的詔令又來了:愚民無知,迫於貧困不能育,故生子而殺之,官給錢物,使之有以育,則不忍殺矣。朕為民父母,但欲民繁衍,豈惜小費也?
直接將限定的等級提到了三等和五等,使得受益的範圍增大了許多,並且,免除生育之家的丁稅,對於妻子有孕的百姓,免除一年的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