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暗暗吐了口氣,專心吃飯。
可心裡卻想起了一件事。
從前和慕北川在一起時,做這種事情的人都是我,他那個人從不下廚,可以說十指不沾陽春水。
而且他的工作很忙,每天能夠按時回來吃飯就已經是很不錯了。
我那會兒也是戀愛腦上頭,甘願做個舔狗伺候人家,每天都給洗衣做飯,明明自己的事情也很多,忙得腳不沾地。
他還是把他的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條。
洗乾淨的衣服,做好的飯菜,每天晚上還要給他留一盞燈,因為他怕黑。
說起來很可笑。
慕北川這個人,不可一世,高高在上,但他有一個很明顯的缺點。
怕黑。
這是他在流落到我家之前留下的陰影。
那會兒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為自己喜歡的人洗衣做飯,照顧他,對他好,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然而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如今我才明白,愛一個人,就是會想要為對方改變,為對方付出,如果有一個人心安理得地享受彆人的付出,而不思回報。
那就隻有一種可能。
不愛而已。
吃完飯,安旭冬去廚房收拾碗筷,我也不能坐在旁邊休息,而是跟過去幫忙。
他負責刷碗,我負責用清水衝乾淨。
在水流的聲音中,我輕聲問,“你有喜歡的東西嗎?”
安旭冬動作不停,“怎麼忽然這樣問?”
“隨便問問。”
彆看我表麵挺鎮定的,其實內心有點緊張,這麼問當然是有原因的,馬上要到情人節了,我想送他一份禮物。
但我並不想現在就告訴他,更想作為一個驚喜送給他。
安旭冬想了想,“其實不管什麼禮物,隻要是喜歡的人送的,都好。”
於是我也不再問了。
我決定去商場看看。
恰好趕上第2天是休息,我就拿上我的錢包和手機來到了商場,這是本市最大的一家商場。
裡麵囊括了各種名牌,價格從高昂到低廉都有。
我在一位大師那裡訂購了琴弦,貨到付款,卡裡有6萬塊錢是不能動的,那麼我也隻剩下3萬多的活動資金。
我先看了一下價格,然後將目標鎖定在了領帶區。
送給男士除了手表胸針袖扣以外,那就隻有領帶最合適。
而且領帶的價格不等,我可以按照預算內挑選一條最適合安旭冬的。
我很快看中了一條領帶。
是一條白色帶藍格,安旭冬平日裡很喜歡穿白色西裝,看起來溫文爾雅,搭配上這條領帶。
應該效果會不錯。
但是轉頭,我又相中了一條白色灰格的。
感覺這兩條領帶的風格以及顏色都很適合安旭冬。
我一時間犯了選擇困難症。
就在我拿著兩條領帶在這裡糾結時,旁邊一直等待的店員不耐煩了。
“你到底買不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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