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的冷風落在肌膚上,伴隨著恐懼和驚慌蔓延開來,我甚至能清晰看到肩膀上泛起一陣陣雞皮疙瘩。
“你瘋了嗎?”
這人難道嗑藥了?
我又驚慌又害怕,甚至都顧不得此時將事情鬨大,會引起旁人的議論,隻想逃跑。
我抓著他的手狠狠咬下去!
他嘶了一聲,“屬狗的!”
我不鬆口,他也不管我,隻是將我的衣服扯下,露出一側肩膀後就停了動作。
“自己看。”
看,看什麼?
我跌跌撞撞的,被他拉到鏡子前。
光滑剔透的鏡麵上倒映出房間裡的一切,雪白的肌膚上是一塊紋身。
很小很小。
大概隻有一根手指大小。
紋身筆畫相當流暢,淺紅色,印在雪白的肌膚上,十分醒目。
——川。
隻是這麼一個簡單的字,卻瞬間如同利刃將我拚命隱藏的東西,凶狠冷酷的撕開。
像是暴露在陽光下。
我咬緊唇瓣,拚命拉扯布料,試圖將那紋身擋住。
他也沒有阻攔,隻是靜靜望著我。
“你可以把它擋住,但卻沒有辦法磨滅他的存在。”
他冷冷淡淡,像在宣判。
情到濃時。
人難免會喪失理智,做一些常人不能理解的行動去證明自己的感情,我也是一樣。
我當初提出讓他和我一起,卻得到了他的拒絕。
他不願意。
我雖然失落,但仍然抵不過對他的一往情深。
義無反顧的去紋了身。
我曾有多愛慕北川?
我不願記起,但這個刻在後背的烙印是一切的見證者。
“不過是一個紋身而已,這天底下叫川的人很多,誰又能確定,我紋的就是你?”
慕北川笑了。
像是在笑我的自欺欺人。
“可你和安旭冬同事認識的,就隻有我一個人。”
再加上我們之間的那段過往,就算我說不是他,安旭冬也不會信。
“如果你愛他,不會留著這東西。”
有些冰冷的指尖落在我的後背,我的脊背瞬間僵直,像是被一條吐著杏子的毒蛇狠狠咬了一口。
我咬了咬牙,手指有些顫抖的整理好身上的禮服,目光平靜下來,看向眼前這個人
“多謝你的提醒。”
“謝?”
“如果不是你提醒我,我都快把這個紋身給忘記了,你說的對,我不能讓他看見這個東西,我不能讓我的男朋友因為這個字對我有所猜忌,我更不能傷了他的心,回頭我會把這個紋身洗掉。”
過去的東西就該一並抹除。
包括這個字。
他臉色冰冷,“洗掉……你就這麼擔心會被他看見,該不會為了討好他還要紋上他的名字吧?”
他的語氣是危險的。
而我此時已經被憤怒占據頭腦,想也不想的說道,“有道理啊,我就應該把這個字消除掉,回頭紋上我男朋友的名字,相信他會開心的。”
看著他帶著笑意的臉色,瞬間冷若寒冰,我心裡隻覺得痛快。
下巴被他狠狠攥住。
“你敢!”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qiv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