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偉的錢,都是拿給其母陳大嬸掌管的。
張春紅好幾次想插手,每次都被陳大嬸拒絕了。
理由就是張春紅是二婚,在其沒生孩子之前,她不放心讓其管錢。
後來知道了張春紅的所作所為,更是不可能把財政大權交出去了。
陳大嬸有兩個放錢的地方,一個是貼身放的一個小錢袋,裡麵裝的都是零錢跟幾張票,平時用來買菜和一些小零碎的;另一個就是在她房間裡,櫃子後麵的夾縫中藏起來的一個小匣子,裡麵裝的都是大額的錢,跟大部分的票。
這些錢都是陳世偉各種途徑弄來的錢,交給了陳大嬸保管的。
要不是因為親媽保管他的錢,以他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可能都存不下錢來。
結果,這一次錢都被偷了,陳世偉心裡也後悔的很。
其實張春紅仔細觀察過家裡錢存放的地方,也知道婆婆的這些習慣。
但是婆婆的房間平時都是關著的,出門還會把門上鎖。
這防的是誰,不言而喻。
所以張春紅連家裡到底有多少錢都不知道。
這次聽說家裡的錢全沒了,她還被冤枉成小偷,聽著周圍人的議論聲,張春紅也氣得不行。
她也隻是想想而已,根本就沒機會下手好嘛。
張春紅突然想到,婆婆很少去拿櫃子後麵的錢,一般買菜的話,用貼身的錢包裡的錢就夠了,這次怎麼突然去拿了?
突然又想到,之前就聽婆婆說陳家老二也在相親,雙方一家相中了,老家最近打算辦喜事了。
想到這裡,張春紅不禁心中一動!
不會是婆婆想用陳世偉存得錢,給她家老二辦喜事,又怕陳世偉不同意,就乾脆把錢都拿了,然後嫁禍給了她!
不僅離間了他們的夫妻感情,以後他們家的財政大權會一直握在婆婆手裡。
還可以順利的幫陳老二辦一場風光的婚禮,也不怕陳世偉因為錢財的原因而跟家裡鬨心。
她可知道,他們陳家也隻有陳世偉一個人在鎮上有工作、拿工資的。
陳家其他人也是在農村乾農活的!
他們一家也指著陳世偉的幫襯呢!
張春紅猶如被打通了任督二脈一般,一下想通了整件事的事情經過!
她是被婆婆栽贓陷害的!
他們陳家人想拿陳世偉的錢,又怕他不答應,所以拿自己當替罪羔羊。
他們把錢拿了,給陳老二辦了婚禮,他們一家是高高興興的了,而自己卻要背下偷婆家錢財的罪名。
而婆婆一進院子,眼睛就一直落在那輛自行車上麵,明擺著是在打自行車的主意!
張春紅恨恨的看著婆婆道“你平時一般不會去拿藏著的錢,你今天怎麼突然去拿了?你家老二要結婚了是吧?你想拿這筆錢給他結婚,你怕世偉不同意,所以你直接把這筆錢拿走了,然後栽贓嫁禍給我!我說得對不對?你才是賊喊抓賊的那個!”
陳大嬸被張春紅說得心虛,她今天確實是準備拿那筆錢,先給老二結婚用。
老大跟老二都是一母同胞的親兄弟,他們都是一家人。
當哥哥的手裡寬裕,而親弟弟結婚沒錢,他不該幫這個忙嗎?
她想的很好,她偷偷把錢拿走了,給老二把聘禮跟婚禮都辦好了,就算老大知道了,事情已經辦成了,他也不好再鬨了。
家裡的事,鬨出去了,老大臉上也沒臉。
而且一家人互相幫襯,老大作為哥哥,一點忙都不幫的話,村裡人的唾沫也會淹死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