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劍羽”長在小圓脖子下麵時,長度約莫隻有三寸。但是當被激發離體飛出、攻擊敵人的時候,就變成了三尺長。宛如三尺青鋒!兩端俱是尖銳,無首無尾,亦或者是皆可為首尾。不僅鋒銳無比,更附帶濃鬱的極寒風雪之氣。刺中敵人時,會瞬間釋放出極寒的風雪之氣。所以那魔頭曹森的傷口附近,才會不斷的凝結出白色冰晶,和他的屍氣抗衡。“你們這些愚蠢的螻蟻!你這隻該死的肥胖雞妖!你理應當本座的食物,卻敢傷了本座。你一定會死得很慘!”曹森看著自己手掌已經無法愈合的貫穿傷口,有些後怕的同時,更是有惱羞成怒的感覺。小圓雖然有些喘,但“罵功”戰鬥力不減,當場挺著沾染著血跡的胸膛陰陽怪氣的反擊。“爺看你才慘吧連襠部都被吳小子用火給烤黑燒焦了。嘖嘖,一個男人,沒了那玩意兒是挺慘的。說實話,爺的口味稍微重一點,就想跟吳小子討要【烤鳥】或者是【燒雞】來吃咯。”我:“……”我有點無語。這傻鳥,都已經消耗這麼大了,罵人的功力倒是完全不受影響的。曹森被小圓【烤鳥】和【燒雞】的戲謔內涵氣得發狂,發出一聲古怪恐怖的咆哮聲,徑直朝小圓撲了過去。好嘛!這魔頭的注意力和攻擊,又被小圓給吸引過去了。我莫名想到了網絡遊戲裡下副本時某些職業的“嘲諷”技能……就是主動引用的。如果現實生活中也有“嘲諷”技能的話,小圓應該是技能點全部點滿了的!“傻鳥彆浪了,咱倆一起聯合對敵。”這魔頭的實力比之前預估的要強不少!他無論是肉身近距離的物理攻擊,還是遠距離的各種邪門法術……都幾乎無懈可擊。想找弱點太難了,隻能真就是堂堂正正的硬碰硬。“知道了吳小子!囉嗦,剛才不是爺救你一波,你丫腦袋都被【烤雞魔】捏碎了。”“那你變成小蛋蛋的時候,還是我把你孵化出來的呢。按照這個邏輯,你該叫我爸爸!”“吳小子你變壞了!”“彆廢話了,準備拚命吧。我會持續使用雷法攻擊,這樣能最大程度對曹森造成傷害。你就趁機在一旁掠陣攻擊。”我從之前的幾個回合交手能看得出來,最有用的確實還是雷法!不但可以讓曹森產生“疼痛”的感覺、形成短時間無法恢複的傷勢,甚至還能造成短暫的“麻痹”效果。“哎呀囉嗦,剛才咱倆不本來就是這樣的嗎倒是吳小子你小心點兒,彆仗著自己是武道化勁宗師,就想近身肉搏。”小圓這傻鳥提醒得也對……剛才我仗著自己修煉內家拳法入了化勁的境界,想要近距離奔襲、快速重創曹森。一人一鳥一魔,在地窟之中瘋狂大戰!在最初的試探之後,雙方三人都不再有絲毫留守,都全力廝殺。砰砰,轟轟,鏗鏗!各種法術的爆鳴和尖銳呼嘯聲此起彼伏,連綿不絕。空氣像是河水般被攪動,衝擊波形成的透明漣漪波動朝四麵八方擴散……整個碩大的地下洞窟裡,原本擺放在地麵上的大量薄皮棺材都被我們三人鬥法的“餘波”給震碎了。我揮舞著星辰刃,絲毫不吝惜體內的真炁瘋狂往劍刃灌注,與其中蘊含的雷霆之力一同斬出道道“銀藍”兩色劍罡!銀白色是原本的鋒銳劍罡,而幽藍色則是附著在其上滋滋作響的雷霆之力。雖然發出這種【雷霆劍罡】的消耗很大——絲毫不比我之前自創的【炁血斬】低,但隻要能擊中曹森一次,就能讓這魔頭的實力下降幾分。而小圓也已經打出了真火來!不再罵罵咧咧的爆粗口,而是瘋狂扇動翅膀或揮舞利爪,發出一道道青白二色風刃和鋒利爪影。青色光芒,代表著“風”的法力氣息。白色光芒,則代表著“冰雪”的法力氣息!小圓這家夥,實力會一直緩緩變強,朝著曾經的【風雪之王】蒼玄擁有的力量靠近……至於曹森,這魔頭確實凶殘!他的速度極快——無論是在空中被劇毒屍氣包裹著飛行,還是在地麵雙腳奔跑,都宛如一道黑色流光。我和小圓都必須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來!否則一不小心,被這魔頭近身攻擊,都會非常麻煩。也不知道連番大戰了多長時間。我感覺自己體內的真炁已經消耗了個七七八八,整個人肌肉也開始發酸發疼。這意味著,戰鬥已經快要接近尾聲了!身上也布滿了傷口,有些邊緣還微微發黑,顯然是屍毒在侵蝕!不過此時此刻,也顧不得那麼多了,隻能在戰鬥結束之後再想辦法用丹藥或者法術來驅散。小圓的模樣也有些淒慘,和我一樣全身掛彩。本來雪白柔順的羽毛,大部分都已經亂糟糟的,而且上麵還沾染著鮮紅的血跡。至於曹森……這魔頭此時的情況也好不到哪兒去!他的腹部有兩個比拳頭還大的貫穿傷口,能清晰看到傷口邊緣有詭異的黑色肉芽仿佛活物般扭動著、蠕動著,想要努力地修複傷口。但卻做不到!因為幽藍色的電弧和雪白的冰晶在瘋狂和這些“黑色肉芽”彼此抗衡、抵消——這兩個傷口,分彆來由我的【雷霆劍罡】和小圓再次發動了一枚“劍羽”所造成的!至於曹森巨大身軀其餘的部位,也有各種大小不一的傷口。廝殺到現在,我們仨都已經到了精疲力儘的地步!“吳小子,是不是該用那個了啊曹小子剛才給你的那個。趁這魔頭已經被咱倆乾得挺虛弱了,再給他來一發狠的!應該就差不多了吧”小圓疲憊的聲音在我腦海中響起。沒錯!我微微點頭。“確實是應該使用那張【黃金召雷符咒】了……”剛才在“分頭行動”之前,老曹將這張珍貴又強大的符咒給了我!這張符咒,是八百多年前的曹林老祖耗費大量心血、親手繪製而成的。本身就是作為對抗魔頭曹森的“後手”之一!他自己沒有用,留給了後人。估計曹林怎麼也想不到,流傳了八百多年時間,最終由我這個“外人”來作為它的使用者!...37...37.36....36.(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