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第一個工作日,國內十大報社之一,華夏青年報的頭版文章吸引不少讀者的注意。
——“從葉知秋現象說起,探討文化創作之土壤,社會是否應讓創作回歸純粹的作品本身。”
華夏青年報是全國性綜合日報,同時,也是央媒性質。
不少大型企業、事業單位都會固定訂閱該報刊,同時華夏青年報的蚪音、微博賬戶關注的粉絲數都是千萬以上,信息受眾麵極廣。
可以說,從某種意義上華夏青年報是官方發聲的一個渠道,代表了官方的觀點。
因此,看到文章標題的一刹那,不少人心中便是一驚。
官方對葉知秋與網絡遊戲、小說等關聯事件表態了?意識到這一點的讀者連忙往下看下去。
首先,文章簡短將網絡上“抵製葉知秋”的現象不偏不倚複述一遍。
然後由此延伸,談及網絡輿論對創作者的影響,以及伴隨網絡信息時代快速發展,作品影響力擴大,衍生而出現的種種現象。
最後,從“法”以及“理”兩個方麵進行總結。
“法”便是法律,作品創作遵循國家法律,且不違背公序良俗,這是基礎,以葉知秋事件為例,小說《誅仙》、以及衍生的網遊無疑在這兩方麵是完全符合要求的。
其實這一點所有人都知道,樹大招風,以葉知秋的知名度,還有企鵝遊戲的體量,但凡存在一點這種問題早就被競爭對手當作武器了。
再之後,也是最重要一點,文章從“理”方麵進行闡了述:
“社會應構建良好創作環境,鼓勵並支持創作者自覺弘揚行風藝德,不斷提高思想品德修養、職業道德素養和人文藝術涵養,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做德藝雙馨的文藝工作者。”
“但同時應該告知廣大群眾,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能把個人網上的說法當作官方態度、不能私自進行‘網絡定性與審判’,這種等同於網暴的行為涉嫌損害他人名譽,同樣需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整篇文章的潛意思就是,葉知秋非但沒問題,而且是優秀的創作者,網上那件事就是網暴,網絡暴民需要負法律責任。
全文就最後一段話最為精彩,這無異於是給之前網絡上“葉知秋事件”定性了啊!
看到這篇文章,不少群眾、連同圈內人士都驚呆了。
要知道,華夏青年報與完全商業化運營的報刊、媒體不同,所發表的文章是嚴肅的,並經過嚴格考究、審核,極少會“下場”為某位具體人物發聲。
但這次竟罕見地因葉知秋破例,至少證明兩點。
一是葉知秋的背景、品行方麵,在官方眼中是絕對沒問題的。
二是葉知秋的才華與作品,在官方層麵得到了認可。
對於第二點眾人倒是一點不覺奇怪,小說還是其次,但葉知秋在詩詞作品方麵是絕對夠格了。
華夏青年報這篇文章一出,前段時間鬨得沸沸揚揚的事件基本就等同於畫上了句號,再爭論也沒意義了。
甚至於,受到官方認可的葉知秋等同於鍍上了一層“金身”,這個才是最讓業內人士羨慕的。
歌唱、演技等方麵的獎項或許會被資本操縱,但這種榮譽是如何強求也強求不來的。
......
上京市,寰宇傳媒辦公室。
“啪!砰!”
報紙被甩在桌上,價值不菲的茶杯被撞倒掉落在地,碎成幾瓣。
楊楚強目光陰沉,沒有理會被浸濕的報紙。
張藝凡、經紀人楊珂坐在下方,臉色同樣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