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你好慢哦!”沈渺趴在他耳邊說,“我給你唱歌聽好了,這樣就不會累了。”
背著她的程煜笑著應了一聲,心道:小傻瓜,你哪裡重了,我隻是希望能多背你一會兒,多留一會兒你的溫度罷了。但是,他沒有說,隻靜靜的聽她唱歌。
“在,街角的咖啡店,相遇的一刻,故事從頭,麵對你我依然心動,看,這座城市,慢慢,被時光移動,若伸出手,還是渴望,被你把握……”少女的嗓音如山間清泉般悅耳,身上的香氣如柔風般舒適。藍天,白雲,陽光,和,你我。如此美好,如此難忘。
“渺渺,你嗓音這麼好,以後是不是打算當歌星啊?”等她唱完,他才開口詢問。
“我不告訴你!”她一下從他背上跳下來,調皮的吐吐舌頭。
“為什麼?”
“因為……這是秘密啊!”少女明亮的眸中滿是狡黠的光芒,如同最美的星光,一下便照進了他的心裡。
“渺渺?”程煜喃喃道,神情有幾分恍惚。
“叔叔,你在說什麼?”男孩眨眨大眼睛,不解的問。
“沒什麼……”程煜回過神來,掩下眸中的失落,對他笑笑,“走,叔叔帶你去買冰激淩。”
“好。”男孩對他天天一笑,露出兩顆小虎牙,眼睛也彎成了月牙。
程煜伸手,輕輕揉了揉他的小腦袋,眼神明亮,仿佛透過他看到了彆的人。
“小少爺,咱們走吧。”剛買好冰激淩,就有一個管家模樣的人走過來,對男孩說。
“那好吧,”男孩撇撇嘴,不情願道,轉身對程煜揮揮手,笑容燦爛,“叔叔,再見了,謝謝你的冰激淩,我很喜歡!”
程煜笑著跟他揮手,目送他離開自己的視線,然後,再也笑不出來。渺渺,你的兒子,跟你長的,好像。如果我們能在一起,該有多好……可是,我該死心了,是嗎?
“dady,dady,那個叔叔真的跟媽咪說的一樣好,可是,他不開心,是不是?”男孩問自己的父親。
男人揉揉他的頭說:“是啊,他不開心,因為,他失去了很重要的人。”
“比dady和媽咪還重要嗎?”男孩好奇的開口。
“嗯……他失去的,是最最重要的。阿深,你記住,一定要好好珍惜身邊的每一個人,要用真心去對待,不要傷害他們。”男人歎息般的說。
“嗯,阿深會一直記得的!”男孩點點頭,認真的承諾。
“真乖。”男人笑笑,仰頭看天。渺渺,不要怪我用這種殘忍的方式去敲醒他,如果不絕了他的希望或者僥幸心理,他怎麼可能徹底放下你,怎麼會去迎接新的生活?渺渺,你會理解的,對不對?
神佑我長寧:
暑假回來後,兩個人都很默契的沒有提不愉快的事情,在開學前依然膩在一起。沈渺推了許多邀請,程煜也沒有去乾兼職,而是在網上開發遊戲軟件。一切似乎都過去了,他們好像從未變過。沈渺不再頻繁地開演唱會,有時還會去程煜的學校看他。
大學的時光過的飛快,昨天似乎還是剛來的菜鳥新生,而今天就要各奔東西了。畢業來臨之際,程煜選擇了一家遊戲公司實習,從底層做起,磨練技術。而沈渺,就被顧以瑄安排去全國巡演。兩個人都很忙碌,也很少有時間彼此聯係。
而網絡上,娛樂新聞上,不斷傳來沈渺和顧以瑄的緋聞。儘管兩個人都澄清過,但是仍舊不斷有新的照片爆出。直到顧以瑄打壓了一些公司,謠言才漸漸平息。但是,平息了並不代表沒有過,而這些照片早已被程煜看到。他告訴自己不必理會,可心裡依然過不去那道檻,他知道,自己跟她越來越遠了。
沈渺的演唱會到z市時,恰逢程煜回家參加親戚的婚禮,於是他約了她。作為公眾人物,沈渺自然是要偽裝一番才出門的,不然他們的約會不會平靜。她沒有化妝,素麵朝天,穿著一件湖藍色的長裙,裙擺直到腳踝,腳上穿著一雙白色的平底鞋,長發未綰,沒戴多餘的首飾,隻有一對耳釘。
看著鏡子裡這樣樸素的自己,她有點恍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忘記了這樣的自己呢?衣服鞋子雖然不華麗,卻也不是當年那些衣服能比的,單單是料子就好了許多,價錢也番了幾倍。她苦笑一下,拿包出門。
他們約在新建的水上公園裡,遠遠的,沈渺就看到他在門口等她,笑著跑過去,撲到他的懷裡。
“阿煜,我好想你!”
她的打扮讓他記起了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麵,她對他的印象並不好;而他,卻因為那份好感,漸漸掉進了一個名為“情網”的東西。
他抱緊她,貪婪的呼吸著專屬於她的香氣:“渺渺,真好。”
玩了許多項目後,兩個人有些累了,就租了一艘小船,任由它在水中慢慢飄蕩。兩個人被水淋成了落湯雞,衣服濕答答的貼在身上,身材儘顯。
“阿煜,這裡真好,如果以後我們也能生活在這樣漂亮的環境裡就好了。每天看看日出,再看看日落,晚上還可以在水邊乘涼……隻是想想,就很美好,對不對?”沈渺站起來看了看四周,沉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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