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刻聞言,眸中陰戾更盛,他冷然一笑:
“當然是因為,那時封神榜初成不久,神明的規則還不完善,並沒有明確限製神不得動情。”
人神殊途在當時隻是共識。
畢竟神的壽命太長,而人不過短短數十載,相戀的結果無非是陰陽兩隔,神又不蠢,怎麼會把時間浪費在毫無意義的事情上?
總結下來就是,神仙不能和凡人談戀愛這事兒吧,在當時隻是約定俗成,但沒有明文規定,這算是法則疏忽。
法則負責維穩,它是監管者,三界六道四海八荒皆受它約束,封神榜雖由薑子牙大成,但封神之後,神界自生,也就是後世所說的天庭。
凡間有凡間的規矩,神明在天庭當然也不能肆無忌憚。
換句話說,鴻鈞是初代天規的製定者。
神明受世人供奉,自當普度眾生而非偏愛一人,這是作為法則的它必須預想到的局麵,但因為它的疏忽,沒能在天條上寫明。
它太想當然了,想當然地覺得神都是理智的,誰會把自己數千年的壽命浪費在一個小小的凡人身上。
相戀?相戀之後呢?神在飛升之後和人之間就存在物種隔離了,又不能生孩子,除了眼睜睜看著愛人變老,直至死亡外,能得到什麼?
鴻鈞沒有實體,更沒有七情六欲,自然覺得神也是這樣,但凡懂得權衡利弊,都不該會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可這是不應該的,它活了那麼久,看慣三千世界滄海桑田,早該知道,愛是物種的本能,是不死的**,不論是神還是人。
低級錯誤也是錯誤,是錯誤就得被約束,被修正。
約定俗成這東西,可並不具有約束力,換句話說,財母與周叔蒸相愛,並不算觸犯天條,這也是為什麼鴻鈞第一時間想到的處理方法是抹殺周叔蒸而非懲戒財母。
財母又沒違規,它懲哪門子戒?
宗承炎悟了,“所以……天道急於抹殺周叔蒸,是因為……周叔蒸的存在,算得上是它管理疏忽的證據,是黑曆史?”
沈刻冷著一張臉沒說話。
那就是猜對了。
宗承炎:“……”
鴻鈞特麼的真不是個東西啊。
自己犯了錯不想著彌補,反而第一時間想著抹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