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察接過二強的證件看了看,是真的城管沒錯,雖然是個臨時工。
二強梗著脖子道。“我是在執行任務。他們把我當成小偷打。警察,你看他們給我打的,都流血了。”
確實,二強鼻子上的血跡還未乾。
警察目光掃視二強身邊的兩個大哥。
“你們誰動的手?說!”
兩個大哥都低下頭,誰也不肯承認。
外圍,聽說警察抓小偷,越來越多人湊了過來,包括經過的路人。
“警察同誌。城管也不能偷手機啊!他偷手機,可是被俺們現場抓住的,人贓並獲。”
“沒錯!他就是個賊。俺們都看見了!”
“對!俺也看見了。偷人家老太太的手機,真是不要臉!”
“管他是啥?小偷就是小偷。挨打活該!”
“就應該抓這個小偷,往死裡打!”
起哄的很多,除了擺地攤的人,還有那些看熱鬨不嫌事大的行人。
這群小商販們不管真看到,還是假看到,反正就是團結一致,咬死了二強這個城管是個小偷。
這種場合下,兩個警察也很為難了。
“先帶他回派出所!”
老警察略一思量,就對徒弟下命令抓人,反正對方是個臨時工。
“那你們幾個也跟我們走一趟,去派出所做個筆錄。”
同時警察一指老太太和那幾個熱心群眾。
“住手!”
人群外又有人喊話了。
眾人回頭一看,是一群穿製服的城管,喊話的是陳剛。
有些還沒收好攤子的小商販,立馬散了,趕緊回去收攤子啊,不然待會被城管抄了就麻煩了。
剩下的人都是已經收拾妥當的,東西都已經裝車了,他們不怕。
人們普遍有個心態,我東西在車上呢,沒擺攤出來賣,就是路過看個熱鬨,你城管也管不著我。
圍觀的人少了些,陳剛趁機擠進了人群。
“警察同誌你好。我是城管大隊的,負責南柳大街巡查的組長陳剛。這個人叫齊二強,是我的兵。不知道他犯什麼錯誤了,你們要抓他。”
警察看看陳剛和他身上的易峰等人。
這些人都是一身城管製服,雖然沒接觸過,但是有點麵熟。
“你們!我們接到群眾舉報,說抓住了一個偷手機的小偷。現在帶回去調查清楚。”
“二位警察同誌,可否借一步說話?”
老警察看了看,點頭同意了。
二人避開人群,朝一旁人少的地方走去,卻還是在眾人的視線之內。
陳剛嗬嗬一笑,從口袋裡摸出一包煙,遞過去一支。
“領導。來一支?”
如果易峰在跟前肯定吐槽,這不是陳剛跟自己換走的那半包小熊貓嘛?還沒抽完?
老警察剛想接煙,又覺得周圍眼睛太多,然後推開了。
“執勤呢,不能抽。”
“哦哦。對對,是我疏忽了!”
“這個事我能給你解釋一下,這裡麵是個誤會。他真不是小偷,是來執行我的命令的。”
“哦?到底什麼個情況?”
陳剛也不隱瞞了,就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講了一遍。
“齊二強拿那個手機,頂多就是為了查一個號碼。然後就還回去了。不會偷人家東西的。”
陳剛還把自己手機拿出來,給他看自己發的短信。
‘我們過去了。盯死那老太太。’
老警察看看短信內容,又看看發送時間。
略一琢磨,這事他就理順了。
“這裡麵還有這麼多內情!不過,你們這種行為不可取,下次絕不能這麼乾了。不然就是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