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秦歌重新把狼頭骨拿在了手中,隻是一個大約十厘米的頭骨片。可是,四周全是鋒刃,因為狼頭骨硬度大,而且有煞氣,在古代,是很多大將軍戰刀上麵的配飾,就連現在,倭國的軍官的軍刀,也分為,狼牙把,象牙把的……
狼頭骨,狼牙,都是比較鋒利的東西,完全可以作為戰鬥器械來使用……
“小狼,如果你沒有死,希望你能出來!”
秦歌在心中默念完這句話,右手握著狼頭骨,左手變成掌,掌心向外,對著拿砍刀衝過來的土夫子……
“喝!”
這土夫子,生的野蠻,而且,看得出來,功力不淺,有兩把刷子,這邊兒,秦歌猛然間一側身,躲了過去……
這貨好像知道秦歌要躲一樣,刀背猛然間翻轉了一下,中間根本就沒有耽擱時間,就衝著秦歌再次劈了過來!
“廝……”
彪子和小刀在後麵都都吸了一口涼氣,“唉,你說秦歌這是為什麼?明明有錢不用,非要和這家夥決鬥?”
“你看看哪裡就知道了……”說著,彪子用嘴唇指了指地上的一堆狼頭骨。
小刀瞬間就明白了。
秦歌是一個重情重義之人,之前十六人組在濕地森林試煉的時候,小狼的種群,曾經救過秦歌和馬可兒的性命!
所以,秦歌感激的同時,也把這些狼,當成了朋友,現在,朋友死了,當然要報仇!
而且,還有以血慰藉!
說時遲,那時快,這家夥的戰鬥力,絲毫不亞於一個正規部隊出來的特種兵,而且,使用砍刀的手法非常特彆。
正常人使用砍刀的時候,第一擊都是最為致命的,可是,這家夥是和正常人的打法恰恰相反!
他的每一次重擊,其實都是虛晃一槍,然後,第二次攻擊,才是最攻敵要害的。
秦歌一連著躲閃了四五次,竟然絲毫占不到什麼便宜,心中歎道“怪不得剛才就剩下他一個的時候,這家夥並沒有拿槍,而是直接選擇用刀和自己決鬥,原來是用刀有優勢啊……”
秦歌無語的常呼吸了一口,交戰大概持續了兩分鐘,終於被秦歌找到了弱點!
第一擊,是虛晃一槍,那麼力道肯定是放在左手上,而不是右手上……
想到這一點,秦歌冷笑一聲,不經意間,再次抓住了這家夥虛晃一槍的時候,猛然間一躍而起,然後,迅速的在半空中蹲了一下,前前後後的過程隻是用了一秒鐘,就站在了這人的背後……
而且,絲毫不給他緩解的時間,猛然間,右手從這土夫子脖頸的右邊伸過去……
然後再拉回來……
這土夫子表情呆滯了一下,隻聽到“撕拉”一聲,鮮血瞬間從咽喉處噴湧而出……
砍刀也“桄榔”一聲,應聲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