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楊翦的審訊出動了前所未有的陣仗。
特務局和監察局都派人參與進來。
倒不是因為楊翦這一次犯的事兒有多大。
和那些真正的牛鬼蛇神相比起來,他做的那點事充其量隻能歸類為普通刑事案件。
之所以讓兩個部門如此頭疼,最主要的原因是楊啟明就在局長的辦公室裡喝茶。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今天絕對走不出監察局的大門。
而楊啟明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開槍,完全是給了兩個部門大領導的麵子。
這個案子本身並不複雜,但背後卻涉及到一個令人糾結的難題。
那就是楊啟明有沒有權力淩駕於現行的法律條文之上,對楊翦進行私人審判和製裁。
這是一個很容易觸碰到法學生和道德衛士敏感肌的問題,同時也是新政府推行新法律所必然要麵對的障礙。
“你似乎不太理解?”
辦公室裡,楊啟明抬起頭看向坐在自己對麵的王雲霄。
“我能理解。”
王雲霄實話實說。
“理性上可以理解,但情感上無法接受?”
“我跟他沒什麼情感。”
說沒什麼情感不太準確,隻能說沒什麼正麵情感。
這孫子還想借我老婆用用呢。
“你也覺得我做得對嗎?如果彆人拿這件事來指責你,你怎麼跟彆人解釋?”
也許是熬夜通宵的原因,楊啟明的態度突然變得文藝起來,一時間讓王雲霄有些不太適應。
“誰要指責我?我要跟誰解釋?”
王雲霄有點不太明白楊啟明的意思。
“您究竟想說什麼?”
“嗬嗬,可能是上年紀了吧,腦子也越來越糊塗了。”
楊啟明點燃一根香煙,低聲感歎道:“現在不一樣了,我這樣做確實不對。”
“我沒覺得您做的不對。”
王雲霄正色道:“法律存在的基礎,是建立在社會對於法律的共識上的。就像兩軍交戰,當然可以遵守公約優待俘虜,但間諜從來都不在公約保護之內。”
“他一個外來人,拿的是聯邦的護照,跑到咱們這裡來作奸犯科,憑什麼要受到咱們的法律保護?”
“退一萬步說,為什麼有人會跟一個揮揮手就隨意安排彆人生死,骨子裡流淌著罪惡血液的外國罪犯共情?就算真有這種人,咱們又何必在乎他們的感受?”
共情是肯定會有人共情的。
有些人的腦回路就是比較奇特。
比方說那些並非參與法律工作,卻又堅持廢除死刑的人,他們的理論就是死人已經死了,殺人犯還活著,所以要考慮殺人犯的正當權利。
我爺爺雖然跑到你家燒殺搶掠,可我爺爺不是都已經死了嗎,為什麼不能和解呢?
聽說大煙膏害死了不少人,可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我又沒見過,八成是假的……
這種人肯定會有。
但王雲霄覺得完全沒必要在乎這些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