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名偵探!
除此之外,還有一張圓桌,以及幾個座椅。
圓桌上放著幾道已經發黴到長毛的飯菜,和一個空空如也的酒壺。
狄晴仔細的掃了眼密室,秀眉蹙起道“滄海,這密室之中似乎並無異常啊。”
李滄海沒有說話,他仔細的觀察著密室中的一切,所有東西都擺放整齊,似乎並沒有發生爭鬥。
但是,啞巴廚子曾說,他在密室之中見過血跡,這就說明,案發現場很有可能就在這裡。
狄晴知道李滄海在遇到命案時,都會變得很認真,此時見他眉頭緊鎖,也不打擾他,自己走到床鋪邊尋找了起來。
如今,他雖找到了王不全囚禁常琳之處,但並不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除非他找到凶器,並證明這裡的確是凶殺現場,才能讓王不全坐實殺人罪名。
然而,時間過去太久,地上的血跡早已乾涸。想要證明這裡是凶殺現場,又談何容易?
就在李滄海一遍又一遍的尋找血跡時,狄晴忽然發出一聲驚咦“這裡怎麼會有朱砂?”
李滄海抬頭看去,發現狄晴正在床鋪邊,手上沾著一些紅色粉塵。
他心中忽然一動,急忙走了過去,伸手在錦被上摸了一下,果然在手上沾上紅色粉塵。
放在鼻子前聞了聞,李滄海深深的道“這不是朱砂,而是血水乾涸後凝固的血砂。”
李滄海暗罵自己愚蠢,密室中放著酒菜,加上凳子翻到在地,他理所當然的認為常琳是在圓桌附近被殺,卻沒有想到床上。
根據啞巴廚子的說法,王不全一心想要娶她當妾,但她抵死不從。
但是從現場來看,常琳在死前曾與王不全小酌。
綜合各方麵所猜,常琳對王不全應是恨之入骨,絕對不會是因為回心轉意,才想要和王不全小酌共飲。
那麼唯一的解釋,就是她故意為之。
李滄海閉上眼睛,眼前忽然出現這樣一幕。
王不全被灌醉後,覺得常琳對他改變心意,便要和她共度春宵。常琳溫柔款款的將他扶至床鋪,趁著王不全欲火上湧之時,拿出之前所藏匕首,狠狠地朝他刺去。
然而,她輕視了王不全,反倒被王不全察覺。
王不全驚怒之下,奪過匕首,狠狠地朝她胸前捅去。
霎時間,鮮血飛濺,常琳胸前血流如注,很快便香消玉殞。
李滄海睜開眼睛,暗歎了一聲,常琳敢刺殺於他,也算的上是一位女中豪傑,隻可惜天不作美,反倒讓惡人長存於世。
找到了血跡,就可以確定凶手是王不全無疑,剩下就是殺人凶器的問題了。
如果他之前推斷不錯,殺人凶器應該就是廚子給常琳的那把,常琳自知不是王不全對手,她一定會將匕首藏在一個既安全,又隨手可以拿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