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三人行!
一款網絡遊戲研發是不是到alha版提交之後就大功告成了呢?當然不是的,從alha版提交到正式上線,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呢。
為什麼之前劉可韋等人私下籌建工作室的時候也好,與霞飛工作室研發二部的合作也好,包括現在與納克森公司趙理事的合作在內,都將研發資金、人力和周期以alha版為標準來衡量呢?
那是因為alha版提交之後會根據遊戲的品相,麵臨各種不同的境遇。
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直接有好幾家運營商看中了這款項目的潛力,於是通過投標競價之類的方式決定最終花落誰家。
通常來說,談妥運營合作之後,直接就有一筆數目不菲的簽字費入賬,這是在運營分紅之外的直接收入。
還是拿劉可韋經曆過的《隋唐風雲錄》做為例子,明宙公司給這款遊戲開出的簽字費是九百萬元人民幣。
《隋唐》alha版之前的研發成本是多少呢?估計也就是二三百萬左右吧,怎麼都不會超過四百萬。
所以運營合作一談妥,後續的研發資金就基本不是什麼問題了。
當然這筆簽字費也不是一次性支付,通常是分為三個階段,隻有第一筆是即時無條件獲得的,後兩筆必須分彆達成階段目標之後才會拿到。
這是遊戲品相良好的情況,反過來說,如果沒有運營商對這款遊戲抱有信心的話,那麼研發方就不得不麵對兩個艱難的選擇。
其一是砍項目,解散團隊,徹底止損。
其二則是覺得項目還有挽救的餘地,於是繼續投入資金進行返工大改。
正是因為根據遊戲品相的好壞,會產生以上這三種完全不同的結果,所以之前立項合作的時候都僅以alha版為考量。alha版之後的變數太多,必須要針對具體情況,由投資人共同討論決定下一步如何進行,在alha出來之前基本是沒法談的。
順便再說一下,三人行工作室並非納克森全額投資的研發團隊,否則遊戲版權是完全歸屬於納克森公司所有。納克森願意給誰代理就給誰代理,遊戲賺錢了給多少分紅也是隨納克森的心情決定。
恰恰相反的是,納克森在三人行工作室的股份隻有49,最然是最大股東,卻沒有絕對控股權,按照合同的約定,納克森隻享有按股份的分紅權以及優先代理權。
也就是說,隻要其他運營商開出的價碼超過納克森的心理承受底線,那麼就能獲得代理權。
正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才有必要邀請天朝各路運營商加入封測,對《六道劫》進行評估。
至於邀請遊戲媒體那也是題中應有之意,在這個年代,幾乎任何一款成功的商品都離不開宣傳營銷的作用,“酒好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經一去不複返了。
遊戲媒體與玩家之間的聯係之緊密,通常遠超遊戲研發廠商和運營商,也可以深刻地影響到一大批受眾對某款遊戲產品的先入為主的第一認知。
另外,在尋找遊戲設計的缺陷和不足之處,以及提出有針對性的合理化建議上,遊戲媒體也具有很強的專業性。
談到邀請天朝運營商和遊戲媒體加入封測的時候,段杉杉便起身告辭了,說是抓緊時間立即去著手修改宣傳材料上的遊戲名稱相關內容,以及配合美術部門對相關宣傳圖片上的文字信息進行處理……
劉可韋和車光龍自然知道這家夥純粹是懶得過問之後的討論內容,倒也沒說破,隻是或撇嘴或苦笑地點點頭,就任其自便了。
“我們暫定邀請十到二十家大陸網遊運營商,五到十家平麵遊戲媒體和五到十家網絡遊戲媒體,這個名單你們看看,有需要修改或者補充的嗎?”
權專務遞過了一張打印紙,車光龍接過來一看,上麵寫著一溜遊戲公司、雜誌和網站的名字,自然全都是韓文,於是小聲地用中文翻譯出來。
名單列得算是很專業,規模比較大的運營商和影響比較大的遊戲媒體都算是一網打儘了。不出意料的是,明宙公司顯然不在名單之中。
然而,第七個名字便是霞飛公司……
劉可韋的臉上浮現出一點尷尬的笑容“那個,麻煩把霞飛公司刪去吧。”